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山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012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85-0-/2021-0917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9-17

张耀丹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内宠物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宠物管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青华海湿地公园分东湖与西湖,西湖由青华海管理所管理,东湖因企业未移交的原因,现由区执法局代为管理。各职能部门在犬类管理中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狂犬病防治技术规范》《卫生部 农牧渔业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市公安局于2015年曾起草过《保山市犬类管理工作规定(未定稿)》犬类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未正式印发。

为认真做好宠物管理工作,承办单位区执法局一是与青华海管理所对接,加强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张贴告示,投放广告,督促侨银环保公司加强人员清扫;二是定时对公园全覆盖进行巡逻,规范不文明行为,对卫生进行管护;三是开通“12319”城市服务热线,方便市民对养宠物不文明行为进行投诉,主动及时的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及下步工作计划

保山市目前暂未制定出台饲养宠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尚未明确主责部门,多个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联动性不强,规范养宠工作推进缓慢。下步工作中,隆阳区将积极推进相关法规立法进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对“12319”热线的宣传力度,实行区执法局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让更多市民参与到城市管理中。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