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山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008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1-0917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17
杨春荣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市民养犬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保山市至今未出台关于养狗的法规,对于宠物狗的饲养、办证、检疫等都没有强制性规定。目前,隆阳区按照《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城市养犬涉及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加大由宠物狗造成的环境卫生问题的整治力度。
下步工作中,着重从以下2个方面开展好工作:一是开展普法宣传。着重宣传2021年5月1日最新颁布并施行的《动物防疫法》在宠物的防疫、出行溜宠、规范养宠行为等相关规定,以及《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关于犬只出户牵引,饲养犬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排泄粪便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并在“隆阳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宣传报道和工作动态宣传,组织职能部门开展养犬管理社区宣传活动,对违反《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当事人进行文明劝导和普法教育。二是推动完善立法工作,建立违法查处机制。推动完善《保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细化城市养犬行为管理措施。将《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的饲养犬管理工作职责纳入城管日常巡查的职责范围和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任务,结合“12319”投诉举报热线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处置机制,依法履行《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赋予城管部门的犬类管理行政处罚职责。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