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山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06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85-0-/2020-009125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9-09

席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养犬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山中心城市犬只管理情况

2017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执法局,以及永昌、兰城、青华、九隆等中心城区街道,大力开展保山中心城市流浪犬整治工作。共计发放《文明养犬须知》5万多份,劝导遛犬人员1万多人次,建流浪犬收容站1个,收容流浪犬1211只(领养984只,疑似疫病无害化处理227只),中心城区犬只管理取得了较好成绩,街面流浪犬只明显减少,文明遛犬行为有了很大提高。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区执法局再次会同中心城区4个街道全面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犬类管理措施,做到长期坚持。

二、隆阳区犬类管理办法研制情况

2017年年初(机构改革前)由隆阳区农业局牵头编制了《隆阳区犬类管理办法》并上报了隆阳区人民政府。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会同区农业局的法律顾问审核后,区法制办及法律顾问认为,本办法缺少相关处罚条件的法律法规,办法出台后缺少法律依据,待《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办法》出台后,再依据《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罚依据编制《隆阳区犬类管理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隆阳区犬类管理办法》的出台,使隆阳区犬类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隆阳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隆政发〔2020〕6号),草拟《保山中心城区犬类管理实施方案》,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长期坚持,坚决杜绝不文明养犬行为,提升城市品位。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