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85-0-/2019-08151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15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保山市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城市洒水车工作错开上学上班高峰期的建议》已经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并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文件精神及提倡文明作业的要求,经研究,区执法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对城市洒水作业时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时间段为:凌晨3:30-6:30;上午9:30-11:20;中午15:00-17:10,错开上学上班高峰期。
二、加强洒水车驾驶员的教育,增强职业道德,严守操作规程,规范作业行为,保证在洒水作业时低速、鸣号。同时根据人群疏密度和路面污染情况,灵活采用不同操作方法,尽量避免和减少对行人与车辆的影响。
三、加强洒水降尘工作督查力度,对违规情况现场摄像,对违规驾驶员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感谢你委对保山中心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