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85-0-/2019-081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8-12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王黎锐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保山市隆阳区“继成桥”东岸实施环境绿化改造的建议》已经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并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将继承桥景点纳入滇西旅游大环线规划中,合理布置观景台和标示标牌,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议。区文旅局于2019年7月24日会同潞江镇人民政府、高黎贡山管委会落实土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情况,该绿化面积属于公益项目建设用地,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划。待龚继成先生后人报送设计方案后按项目审批流程进行施工。

感谢你对隆阳区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