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85-0-/2019-080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8-07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人大四届四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答复

杨晓洁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永昌路沿线设置道路警示标志的建议》已经隆阳区人民政府研究,并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13〕15号)第十四条关于永昌路等续建项目内容的有关精神,保山中心城市永昌路(大保高速—东环路)市场道路建设项目,新建道路7.17公里,北起大保高速,南至东环路,按城市主干道设计,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北起大保高速,南至东环路,双向六车道(大保高速节点为双向四车道),路面宽53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桥3座总长99米9256平方米,新建涵洞16座,雨水管道16620米,污水管道12000米,照明工程478盏。计划总投资120888.78万元。

2016年11月11日,隆阳区人民政府就保山中心城市永昌路北延长线建设项目与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进场施工协议书》《云南保山隆阳区项目投资建设备忘录》,将该项目交由云投公司负责实施,后因规划调整等原因,云投公司提出终止合作、退出项目建设。经双方协商后,区政府同意终止合作,云投公司进行清场结算。根据2017年9月26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安排,由隆阳广厦公司与云投公司解除永久合作关系,清场结算。

现该项目全部纳入保山中心城市市政道路与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程项目统一实施,区广厦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正式将保山中心城市永昌路(大保高速—东环路)道路项目七个标段施工场地移交场地正式移交给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已于5月18日进场施工。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对移交后的场地进行道路沿线围栏、标识标牌设立、施工安全设置、钢筋加工厂等临建工程施工。保山中心城市永昌路(大保高速—东环路)道路项目虽然已经移完成移交,区广厦公司将全力配合保山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永昌路沿线警示标志进行设置,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感谢你对保山中心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及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来函来电告知,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隆阳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