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李湜等19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5-0-/2022-022252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文      号
隆政任〔2022〕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2-2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2月13日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 湜 免去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人;

杨照炜 任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免去保山数字产业发展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孟兴有 免去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佳文 免去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朱绍昆 任保山新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杨昊明 任保山数字产业发展开发有限公司、保山新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仇文一 任保山矿投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

赵圆丰 任保山矿投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苗嘉伟 任保山矿投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段 彬 任保山矿投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张学云 任保山矿投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李 杨 任保山新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

杨国军 任保山新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魏 杰 任保山新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陈正忠 任保山路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

张海鹏 任保山路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

董 颖 任保山路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 杰 任保山路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学春 任保山路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

到国有企业挂职的财政供养人员(行政或事业单位人员),其身份不变,年度考核、职级、职称评定均在原单位进行,挂职时间3年,挂职期间不得在企业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