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0-1216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
- 文 号
- 隆政办发〔2020〕47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1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隆阳区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保政办发〔2020〕31号)精神,激发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热情,推动全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体育强区和健康隆阳建设,结合隆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壮大体育产业市场主体
(一)扶持体育企业创新发展。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研究设立由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和竞争实力的体育企业创新发展,延伸产业链,促进各类体育组织和体育企业合作,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和自主品牌,引导各类中小体育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推进体育创新平台建设。推选服务业绩突出、品牌影响力强的服务平台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区内体育企业参加全省体育科技创新大赛及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科协配合)
(三)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体育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强化以各级体育总会为代表的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构建覆盖城乡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对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社会认可、注重行业自律的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允许参与政府申办体育赛事活动,政府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范围,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加强全民体育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制,到2025年底,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达到3‰。(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
二、推动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四)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技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等服务业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休闲项目、户外运动项目,建议支持一批具有消费引领作用的户外健身休闲项目发展;挖掘民族传统体育优秀资源。培育“一乡一品、一乡多品”的健身休闲活动品牌,持续打造隆阳区特色品牌赛事。以上合昆明马拉松、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等“一带一路•七彩云南”系列品牌赛事为引领,到2022年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0%。(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五)创新发展体育制造业。加强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企业。打造具有隆阳区特色的品牌赛事,积极配合市级打造“国际永子”围棋赛事活动。(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协配合)
(六)积极推进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修缮功能”工程,完善第三方管理运营的管理制度及指导工作,探索以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俱乐部、体育销售、体育培训、体育健身、体育消费等为主体的场馆改革路径。(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配合)
三、促进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七)推动体医融合发展。将体育产业发展核心指标纳入全省卫生城市评选体系。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加强运动促进健康指导,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完善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将有关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推荐范围。为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广科学健身,提升健身效果。把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方法纳入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的内容,深入推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和体育健身活动。(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民政局配合)
(八)推动体旅融合发展。以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和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为契机,以“旅游观光+户外运动+赛事体验”为实现路径,积极引导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培育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鼓励潞江新寨咖啡之乡、芒宽木棉风情之乡开发设计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旅游产品与路线。积极推动自行车、徒步、越野跑、漂流等体育运动项目,融入城乡旅游发展。到2022年,力争打造全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5个、体育旅游徒步精品线路5条、体育旅游精品赛事2个、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3个。搭建各类体育旅游资源推介平台,提升体育旅游产业交流合作水平。(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配合)
(九)推动体教融合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建立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共同培养机制,打牢运动员培养基础。优化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促进青少年运动技能普及和提高。以青少年足球改革为突破口,推动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进校园。积极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四、积极促进体育消费
(十)鼓励体育消费。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促进体育消费,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优化参赛体验,提高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育舞蹈等消费群体支持开发健身产品,提供完善的体育培训服务激发广大群众健身消费热情,激活健身培训市场。支持数字体育APP开发,鼓励开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新业务,发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居家式健身产业。围绕体育产业规划、城市体育用地供给、社区体育设施配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等要素,积极申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配合)
(十一)培养终身运动习惯。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教会每名学生熟练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广泛开展各级学校体育联赛,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体育活动的指导,鼓励将健身休闲活动作为工会活动和职工福利内容。支持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及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为老年人组织开展各类健身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配合)
五、推进体育设施建设
(十二)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实施推进“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健身步道工程”“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工程”。健全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城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全覆盖,努力完成区级健身步道达300公里的指标数,2020年底在全区建成20块社会足球场,满足群众健身需求。逐渐修缮公共体育场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体育设施并依法按约定享受相应权益。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职责,确保落实体育用途。(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十三)鼓励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推进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修缮工程,积极申报隆阳区建成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成隆阳集体育赛事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体育文化中心为一体的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加强体育特色小镇和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十四)完善赛事管理制度。按照《云南省体育竞赛活动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体育行政管理等部门的赛事管理职责,理清赛事各方权利义务。推进各级单项体育项目协会成立裁判委员会,规范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十五)强化体育赛事公共安全。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体育赛事的安保标准体系,2022年底前完成隆阳区大中型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工作。体育赛事安全许可时间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4个工作日,为体育赛事承办单位申请安全许可提供便利。鼓励体育赛事承办方引入专业安保公司承担安保等工作,保障体育赛事安全。(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牵头,区教育体育局配合)
(十六)健全救援体系。完善风险多发区域的安全警示、紧急救援、消防、安全防护等标识信息,引导户外运动者合理流动。加快建立全区涵盖医疗、救援、运输等服务保障方面的综合应急救援服务体系,构建以隆阳城区为中心、各乡镇(街道)为支点、户外运动基地为补充的安全救援网络。(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应急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十七)加强人才培养。鼓励保山学院、保山技师学院等院校培养各类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专业人才,开展各类有关体育产业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支持有培训愿望和就业需求的退役运动员接受就业创业培训,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支持拓展体育产业人才的国际和区域交流与合作培养途径,利用职业院校的教学团队,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十八)加强统计监测。加强体育产业机构名录库建设,开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完善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制度,推进全区体育产业统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到2022年,基本形成及时、全面、准确的体育产业数据定期发布机制。(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统计局配合)
七、加大产业政策扶持力度
(十九)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市场主体,可享受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税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支持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体育场馆依照我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度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参与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体育产业供地。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体育产业,确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给予保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发展体育产业。(区自然资源局、区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开展体育企业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有关的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产品。(人民银行保山中心支行、银保监督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隆阳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有关协调机制,强化政策衔接,加强对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区教育体育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加强市场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其无形资产。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强化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对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加大对体育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体育局配合)
(二十四)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