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5-0-/2019-0405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利企政策
- 文 号
- 隆政发〔2019〕14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4-0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0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和《保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
(一)取消事项
1. 全部取消(4项)。区交通运输局2项:“所辖公路路产上设置电杆、变压器、棚屋、摊点、维修站、置洗车台、加水站等设施审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许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取消1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区民政局1项:“养老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 部分取消(2项)。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取消部分事项:“防治污染设施、场所关闭、拆除或闲置审批”的子项“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审批”;区交通运输局取消部分事项:“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的子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二)调整事项
1. 调整事项名称(3项)。区民族宗教事务局1项:“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调整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注销或者变更登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项:“内资企业核准登记”调整为“内资企业登记”;区林业和草原局1项:“风景名胜区准营证许可”调整为“风景名胜区准营证核发”。
2. 调整审批权限(2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项:“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审批权限增加:住所地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申请冠以“云南”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核准;区民族宗教事务局1项:“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审批权限调整为: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审批。
(三)承接事项(3项)。区民族宗教事务局1项:“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注销或者变更登记”(因下放事项与我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现有名称重合,采取保留一个项目名称,优化审批权限的方式承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项:“内资企业登记”审批权限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内资公司的登记管辖权限(因下放事项与我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现有名称重合,采取保留一个项目名称,优化审批权限的方式承接);区交通运输局1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审批”。
(四)转变监管方式(1项)。市公安局隆阳分局1项:“户口迁移审批”调整为“行政确认”。
二、有关要求
(一)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进行变相审批;对调整名称、审批权限和转变监管方式的事项,审批部门要做好衔接工作,及时跟新有关内容;对承接事项要与上级部门做好交接工作,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
(二)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按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附件:1.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0号)
2. 保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调
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