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525685-0-/2019-0820006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利企政策
文      号
隆政办函〔2019〕55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8-2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5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8〕7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制度创新,优化协同发展政策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程序,继续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凭快递业务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免予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加快推进快递物流领域商事制度改革,简化行业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创新产业支持政策。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积极引导传统型快递企业不断创新业务模块,推出更多以客户为导向的服务产品和增值服务。(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负责)

(三)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明确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城镇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要将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作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为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提供用地保障等配套政策。(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四)健全数据共享制度。加快区域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实现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供需精准对接,提升电子商务快递配送效率。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实现服务协同联动。(区商务局负责)

(五)健全协同共治管理模式。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快递物流企业诚信体系,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鼓励开放数据、技术等资源,赋能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实现行业间、企业间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加强统筹规划,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

(六)做好规划设计。将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因素,统筹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快递物流有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将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纳入有关规划,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七)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好现有用地政策,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快递物流项目,年度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予以重点倾斜,并在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各地充分挖掘现有快递物流用地潜力,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允许快递企业通过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对快递物流建设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八)强化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快递物流服务网络,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配送仓(分拨中心),缓解配送压力。推动快递下乡,鼓励快递企业主动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健全以区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中转站、村级配送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融合发展。(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九)推进园区建设与升级。各级在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时,应在园区内或周边安排快递物流仓储、配送用地,未具备配套场地的不纳入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评选,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园区与电子商务企业享有同等优惠政策。鼓励传统快递物流园区适应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发展需求,加强配套建设,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对入驻或租用经所在地政府认定的物流园区、快递园区、工业园区、电子商务园区等的快递物流企业,积极争取省市政策给予快递物流企业补贴。(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推进规范运营,促进电子商务配送便利化

(十)规范配送车辆运营管理。制定物流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统一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符合快递行业特点和发展的保险险种,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支持快递企业依法使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且已办理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收投快件。(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一)便利配送车辆通行。制定出台城市配送车辆标识管理办法、配送车型标准和通行管理政策,对按要求喷涂统一专用标识的城区快递运输车辆放宽通行限制,给予通行便利。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在有停车作业需求的城市道路、街区合适位置,增加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根据不同路段确定允许临时停车时段、时长、车辆类型,并完善有关交通标志。举行大型展会、重大活动或“双十一”等快递旺季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从事快递服务的车辆提供通行便利。推动各地完善商业区、居住区、高等院校等区域停靠、装卸、充电等设施,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进一步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二)建立健全国际合作机制。推动签署中缅双边、中老泰三边汽车运输协定,推进跨境运输车辆牌证互认,提高跨境运输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建设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与信息系统,为从事跨境运输的快递物流车辆办理出入境手续和提供通行便利。大力推动建立我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支撑体系,充分利用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务门户网站、中国南亚自由贸易商务门户网站等平台,推动我国和南亚东南亚各国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智慧物流协同发展,提升我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能力。(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负责)

四、强化服务创新,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

(十三)推广智能投递设施。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件(信包)箱等自助设施,简化投递服务末端设施备案手续,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四)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推动快递企业探索共同配送模式,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建设以快递实体门店、智能快件箱等为载体的城市末端公共取送点。推进现有城乡末端快递物流配送网点“多站(点)合一”并向公共取送点转型,促进快递末端配送、服务资源有效组织和统筹利用,实现集约发展。机关、街道社区、院校和物业应为快递企业提供条件和便利。(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五、加快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协同运行效率

(十五)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推广应用物流运营标准,加快应用标准化物流设备,提高物流设备在装卸、搬运以及运输过程中的通用性和互换性。鼓励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企业参与快递物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翻译与制定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六)提高科技应用水平。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应用,构建智慧物流体系,采用云仓储、路径优化技术提高管理水平。鼓励金融机构为快递物流企业购置大型设备和智能设备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七)推动供应链协同。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优化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管理。鼓励企业集成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负责)

(十八)支持发展产业联盟。督促引导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企业诚信经营,形成政府、协会、企业之间良性互动格局,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支持提供课题研究、统计分析、咨询报告、人才培训、行业标准推广等服务,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负责)

六、坚持绿色发展,构建绿色生态链

(二十)促进资源集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提高资源复用率,降低企业成本。加强能源管理,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在仓库、分拨中心、数据中心、管理中心等场所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负责)

(二十一)推广绿色包装。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和快递企业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推进快递物流包装物减量化。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根据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采取逐步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十二)推动绿色运输与配送。加快调整运输结构,逐步提高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鼓励企业综合运用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等信息,优化调度,减少车辆空载和在途时间。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新能源汽车和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七、组织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实际,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区商务局要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