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隆阳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报告(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 索引号
- 01525701-X-/2021-090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重大决策听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09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隆阳区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报告
(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隆阳区自然资源局将举行隆阳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报告(草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会时间:2021年9月18日9时。
三、听证会地点: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主持人
杨培发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二)技术单位陈述人
孙 彦 云南优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三)听证代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各地自行确定)
杨永善、叶春才、陈继红、茶张顺、吴荣树、董钧、李光海、李加仓、杨树王、王旭升、杨世信、方 伟、石育萍、杨龙(法律工作者)、段仕红、甫世伟、王正尧、高祖达、朱忠文、杨卓鑫、张进、邰杰、郭加果
(四)听证监察人
彭 蕾 隆阳区人大常委会
董锐兰 隆阳区司法局
(五)决策发言人
徐国良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六)听证记录人
赵林妍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七)听证旁听人
段炳彩、杨龙(永盛街道)、刘强、施正莽、何薛美。
五、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间:2021年9月18日8时。
(二)报到地点:隆阳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听证材料,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听证会的纪律。
(四)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
(五)严格落实参会人员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会前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参会人员,须做核酸检测并提供近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隆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