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索引号
01525685-0/2023102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10-20


隆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一、重大行政决策基本目录(范围)

(一)规划类

1.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5年以上);

2)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期规划(5年以内);

3)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土地利用规划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功能区规划

3城乡建设规划

1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2城镇建设控制性规划;

3城镇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

4乡村建设规划。

4专项发展规划

5重点区域发展规划

(二)公共资源配置

1全局性公共资源配置

2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4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建设项目

5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6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招商引资项目。

(三)重大政策措施类

1制定或者调整资源开发利用重大政策措施

2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措施

3科技教育重大政策措施

4城市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5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

6劳动就业重大政策措施

7社会保障重大政策措施

8文化旅游重大政策措施

9卫生健康重大政策措施

10公共服务重大政策措施

(四)价格管理类

1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

2制定或者调整政府指导价

3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专营商品

4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的价格

5其他公用事业价格

(五)长期管控措施类

1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2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3维护社会秩序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六)其他需要提请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

重大行政决策基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重大行政决策基本目录进行调整应当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一)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决定人事任免;

(三)制定内部事务管理措施;

(四)处置突发事件;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工作部门能够依法依规和依职权可以直接办理的事项;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决策事项已作出规定的落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