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5-0-/2019-1217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
文      号
隆政办发〔201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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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2-17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隆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二、考核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的隆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隆阳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59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09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48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60号)、《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9 2号)确定的内容进行考核(见附件3、附件4)。

三、考核方式

(一)实行分类评价

根据职能职责、承担年度专项工作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合理划分,建立评价各类单位工作成效的基本参照体系,进一步激励竞争,形成你追我赶的政务公开良好工作氛围。考核采取检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内容及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等方式进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结果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1. 根据考评对象类别和考评成绩,得分前4名的乡镇(街道)初评为优秀等次,得分第510名的乡镇(街道)初评为良好等次,得分1121名的乡镇(街道)初评为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2. 区直单位按照机构职能涉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事项分为二类(见附件2),分别按照优秀20%6个单位(A类占80%5个单位,B类占20%1个单位)、良好30%9个单位(A类占78%7个单位,B22%2个单位)、合格和不合格50%14个单位(A类占79%11个单位,B21%3个单位)等次进行考核,分类占比按分类单位数占总数的多少优先靠前计算。

连续3年考核排名最后3名或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加分后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具体考核方式

2019年度的政务公开考核,以检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及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的方式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切实按要求抓好各项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检查考核时间初定为20201月中旬,评审结果提交隆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得分报区考评办。

(二)考核组成员由隆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由区政府办公室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参加全区考核工作。

(三)考核原则上不上报台账资料。确有必要上报的,请与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联系。联系人:赵仙,电话:2129727

 

附件:1. 列入考核的区直部门名单

2. 列入考核的区直部门分类名单

3. 2019年度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4. 2019年度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列入考核的区直部门名单(29个)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宗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草局、区统计局、区扶贫办、区信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局、区执法局。

 

 

附件2

 

列入考核的区直部门分类名单

 

一、A类单位23

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信局、区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草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扶贫办、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政务服务局、区统计局、区审计局。

二、B类单位6

(一)区民宗局、区信访局、区商务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执法局(其中区退役军人局和区医疗保障局按照半年进行考核)。

(二)区机关事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地震局、区供销社不参加2019年度考核,从2020年开始纳入B类单位进行考核。

 

 

 

 

 

 

 


附件3

 

2019年度乡镇(街道)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评 分 项 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查 验 方 法

1

组织

保障

情况

有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落实,职责清楚,工作运转正常,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

3

未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扣1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扣1分,未明确责任股室扣1分

查阅网站公开情况

2

出台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或计划

3

未出台不得分

查阅网站,查看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或计划公开情况

3

制度建立健全,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政策解读、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等各项制度。

3

未建立制度扣3分,制度不齐的每差一项扣0.5分

查阅区政府门户网站,检查公开制度情况

4

按时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要点作落实情况和年度报告

3

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告每少一项扣1.5分

查阅区政府门户网站,检查年度落实情况报告及年度报告公开情况。

5

协调配合上级做好专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按时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

3

未按要求上报1次扣0.5分

以电子公文或邮箱报送为准,查看日常工作记录。

6

主动

公开

工作

情况

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素齐备,便于查阅,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可参照隆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要素包括: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信息查询方式、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投诉方式等,公开指南要做到每年至少更新1次

2

未按要求编制扣2分,指南要素不齐1项扣0.5分

查看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情况

7

 

 

 

 

 

 

主动

公开

工作

情况

 

 

 

 

 

 

 

 

 

 

主动

公开

工作

情况

信息公开目录依据“三定”职能职责设置

5

未按要求设置栏目扣4分,缺一个扣0.5分

后台查看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情况

8

在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前提下,依法公开本级政府召开的各项重要会议内容

2

未公开扣1分,公开不全面扣0.5分

查看政府网站相关会议报道情况

9

年度梳理依法公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3

未公开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的每项扣1分

查看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10

依法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3

每少公开一项扣1

11

按要求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

未公开办理结果的扣2分,公开不全面的扣1分。

12

按要求公开辖区概况类信息、领导信息;依法公开机构“三定”及有关信息

4

每少公开一项扣2

13

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前提下,依法对本级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在网上进行公开

3

未公开扣3分,公开不全面的扣1分

14

严格落实《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

3

检查各乡镇(街道)10份已经发布公开的正式文件附件,出现未标定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的,每份扣0.3分。

15

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

6

未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的扣6分,解读不全面的扣3分

 

 

查看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16

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组织、财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住房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土地征转让、集体资产变动、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运营、合作社经营、筹资筹劳、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5

未公开不得分,公开不全面扣2分

17

按要求及时发布、更新在区政府网站开设的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且公开内容与公开栏目对应一致。

6

存在空白栏目的扣4分,发布内容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8

 

专项工

作情况

 

落实《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等文件情况

15

未按要求公开相关领域信息的每项扣5分,公开不全面的每项扣2分。

组织区级牵头单位人员检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有方案、有分工、有推进、有结果的公开内容进行评分。3个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分别进行评分。

19

载体建

设情况

 

载体建

设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管理

2

无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扣2分。

查看各乡镇(街道)信息公开栏目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行情况(含未备案政务新媒体)。

20

积极开展“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及管理工作

8

每2周一个周期,未更新1次扣除2分。

21

各乡镇(街道)网站的信息发布量

10

酌情加分扣分

最高加8分,最多扣8分。

22

依申请

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答复文书格式等,明确办理机构,人员保障,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受理渠道。

2

未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答复文书格式的扣2分。

查看政府网站公开情况

23

回应工作

及时处理答复网民在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留言、咨询、投诉等信息。

4

答复质量不高,答复内容不准确、存在敷衍应付的扣2分;超过3天未答复的扣1分;超过5天未答复的扣2分;超过7天未答复扣3分

查看政府网站网民留言答复办理情况

加分

项目

1.在政府网公开教育、卫生健康、医疗、文化旅游、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邮政、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单位名称、地址、职能职责、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每公开一家加0.2分;

2.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动发现乡镇(街道)和部门公开信息存在错误并及时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报告的,每发现一处加0.2分。

3.积极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开展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本级政府出台政策文件的,每篇加0.5分。

扣分

项目

1.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1次或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2次不合格的,所涉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当年一票否决。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1次扣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一次扣3分,被区政府办公室通报1次扣1分。政府网站发布内容被投诉、举报或者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乡镇(街道)和部门每次扣10分(被省市非正式通报每次扣1分)。

2.政务公开工作出现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3.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如平时未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年底才进行突击发布信息)。


附件4

 

2019年度区直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评 分 项 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查 验 方 法

1

组织

保障

情况

有组织领导,机构和人员落实,职责清楚,工作运转正常,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

3

未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扣1分,未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扣1分,未明确责任股室扣1分

查阅网站公开情况

2

出台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或计划

3

未出台不得分

查阅网站,查看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或计划公开情况

3

制度建立健全,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政策解读、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等各项制度。

3

 

未建立制度扣3分,制度不齐的每差一项扣0.5分

 

查阅区政府门户网站,检查公开制度情况

4

按时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告每少一项扣1.5分

检查年度落实情况及年度报告公开情况。

5

协调配合上级做好专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按时报送有关情况和信息

3

未按要求上报1次扣0.5分

以电子公文或邮箱报送为准,查看日常工作记录。

6

主动

公开

工作

情况

 

按要求编制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素齐备,便于查阅,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可参照隆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要素包括: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信息查询方式、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投诉方式等,公开指南要做到每年至少更新1次。

2

未按要求编制扣2分,指南要素不齐1项扣0.5分

查看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情况

7

信息公开目录依据“三定”职能职责设置

5

未按要求设置栏目扣4分,缺一个扣0.5分

后台查看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情况

8

在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前提下,依法公开本部门召开的各项重要会议内容

2

未公开扣2分,公开不全面扣1分

查看政府网站相关会议报道情况

9

按年度梳理依法公开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2

未公开规范性文件及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的每项扣1分

查看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10

依法公开本部门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

3

每少公开一项扣1

11

按要求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

未公开办理结果的扣2分,公开不全面的扣1分。

12

人事和机构信息更新维护及时,公开内容规范合理,依法公开“三定”等内容

4

每少公开一项扣2

13

符合保密工作要求前提下,依法对本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在网上进行公开

3

未公开扣3分,公开不全面的扣1分

14

主动

公开

工作

情况

严格落实《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 》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

2

检查各部门10份已经发布公开的正式文件附件,出现未标定文件公开属性标识的,每份扣0.4分。

查看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15

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

6

未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的扣6分,解读不全面的扣3分

16

加大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组织、财务、人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5

未公开不得分,公开不全面扣2分

17

按要求及时发布、更新在区政府网站开设的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且公开内容与公开栏目对应一致。

6

存在空白栏目的扣4分,发布内容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

18

专项工

作情况

落实《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等文件情况

15

未按要求公开相关领域信息的每项扣5分,公开不全面的每项扣2分。

 

组织区级牵头单位人员检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有方案、有分工、有推进、有结果的公开内容进行评分。3个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分别进行评分。

 

19

载体建

设情况

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管理。

2

无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扣2分。

查看各乡镇(街道)信息公开栏目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行情况(含未备案政务新媒体)。

20

积极开展“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及管理工作。

8

每2周一个周期,未更新1次扣除2分

21

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量。

10

酌情加分扣分。

最高加8分,最多扣8分。

22

依申请

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答复文书格式等,明确办理机构,人员保障,健全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受理渠道。

2

未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答复文书格式的扣2分。

查看政府网站公开情况

23

 

回应工作

 

 

 

 

回应工作

及时处理答复网民在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留言、咨询、投诉等信息。

4

答复质量不高,答复内容不准确、存在敷衍应付的扣2分;超过3天未答复的扣1分;超过5天未答复扣2分;超过7天未答复扣4分。

查看政府网站网民留言答复办理情况

24

政府热线电话,执行专人分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接听电话,并保证电话的接通率,办结率。

2

政府热线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一次扣2分,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一次扣1分,不涉及不扣分。

查看有关文件(根据通报情况扣分)

加分

项目

1.在政府网站针对教育、卫生健康、医疗、文化旅游、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邮政、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单位名称、地址、职能职责、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公开信息,每公开一家加0.2分。

2.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动发现乡镇(街道)和部门公开信息存在错误并及时向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股报告的,每发现一处加0.2分。

3.积极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开展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本部门出台政策文件的,每篇加0.5分。

扣分

项目

1.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1次或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2次不合格的,所涉乡镇(街道)和部门当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一票否决。被省政府办公厅通1次扣5分,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一次扣3分,被区政府办公室通报1次扣1分。政府网站发布内容被投诉、举报或者新闻媒体曝光的,涉及乡镇(街道)和部门每次扣10分(被省市非正式通报每次扣1分)。

2.政务公开工作出现问题,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3.出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如平时未按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年底才进行突击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