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清理表

索引号
01525699-X-/2019-1225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行政权力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2-25

总计

分类统计

序号

证明事项内容

依据

9月29日前实施的证明事项共

7

依法实施

7

1

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二十三条

2

水质检测报告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生活饮用水代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第十条、第十一条

3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性能检测报告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4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仅依据上级文件实施

1

2

3

自行设定实施

1

2

3

无依据实施

1

2

3

公告清单继续实施共

依法继续

实施

1

2

3

仅依据上级文件继续

实施

1

2

3

不再继续实施或建议取消实施统计

公告清单取消实施的证明事项共

30

序号

取消证明事项的内容

取消实施的文号

1

提交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所需的验资证明

云审改办发【2017】11号

2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和验资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3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4

无犯罪记录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5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6

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规划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7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证明、设施设备购进证明、以及符合规定的消防、供电供水、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等必要设施的证明材料

云政发【2018】23号

8

遗失相关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9

死亡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10

生产场所使用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11

贫困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12

外籍人员婚姻证明(在国内登记)

云政发【2018】23号

13

符合免费政策的节育手术证明(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介绍信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通知、服务单)

云政发【2018】23号

14

学籍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15

亲子鉴定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16

家庭接生员或乡村医生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17

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18

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19

变更情况真实性的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20

婚姻情况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21

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22

落实长效避孕措施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23

应届生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24

父母双方是农业人口的户籍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25

申请表(乡村两级盖章)

云政发【2018】23号

26

依法再生育或者合法收养未成年子女相关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27

与献血者亲属关系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28

计生有关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29

生育史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30

需要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的特殊情况证明

云政发【2018】23号

建议上级取消证明事项共

序号

建议取消证明事项的内容

提出建议的文号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