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索引号
- 01525699-X-/2019-1129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权力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1-29
申请材料:本人及配偶户口本;填写奖励扶助《申报表》;填写《申报书承诺书》;查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查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原件;查验申请人《结婚证》原件;提交夫妻双方近期小一寸照片两张;申请人的信用社的存折或卡原件。
受理范围及条件:户口为隆阳区辖区内的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只生育一个孩子或收养一个子女;(3)女方年满49周岁;(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办理流程:由申请人准备好相关材料交到申请人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计生办,乡镇(街道)计生办初审通过后由乡镇(街道)计生办交到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审核。
咨询投诉渠道:隆阳区卫生健康局0875-303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