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气象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清理清单

索引号
01525685-0-30/2017-030202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行政权力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3-02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须写全称):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行政机关;

(三)法定代表人:王叶丽;

(四)单位地址:保山市永昌镇和平路东端延长线;

(五)邮政编码:687000;

(六)投诉举报电话:0875-2206621

二、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依据请填写下表,包括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例: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规范性文件)。

(执法主体名称)行政执法依据登记表

序号

行政执法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施行时间

文号/令号

备注

1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务院、中国气象局

20122013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云政发20134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3

国务院令第412号、云政发201344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气象条例》

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

 

行政法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四十三条

部门规章:《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三、行政执法职权职责

    (一)行政许可(共3项)

    第一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分管领导姓名:王恩桃

执法机构负责人姓名:王叶丽

执法人员名称(含行政执法证件名称、号码):1、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王叶丽,YBS034292、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苏国铮,YBS034303、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王恩桃,YBS034314、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曾忠志,YBS034325、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林国斌,YBS03433

办理时限:1.接收材料、受理:1个工作日;2.审核: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是否有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有,委托政务服务管理局。

执法责任: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施放环境、施放期间的气象条件等进行审查。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施放气球活动由许可机构会同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施放范围。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制作书面决定书。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4.送达责任:送达书面决定,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分管领导姓名:王恩桃

执法机构负责人姓名:王叶丽

执法人员名称(含行政执法证件名称、号码):1、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王叶丽,YBS034292、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苏国铮,YBS034303、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王恩桃,YBS034314、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曾忠志,YBS034325、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林国斌,YBS03433

办理时限:1.接收材料、受理:3个工作日;2.审核:10个工作日;3.证书送达: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是否有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有,委托政务服务管理局。

执法责任: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中国气象局规定的使用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作《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或《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送达并信息公开。不予许可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或《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

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三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气象条例》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分管领导姓名:王恩桃

执法机构负责人姓名:王叶丽

执法人员名称(含行政执法证件名称、号码):1、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王叶丽,YBS034292、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苏国铮,YBS034303、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王恩桃,YBS034314、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曾忠志,YBS034325、云南省行政执法证:林国斌,YBS03433

办理时限:1.接收材料、受理:3个工作日;2.审核: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是否有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有,委托政务服务管理局。

执法责任:1.受理阶段责任:在受理窗口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行政许可(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相关文书;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出。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二)行政处罚(共24项)

第一项:危害气象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二十三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危害气象设施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项: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二十三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三项: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使用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四项:违法进行涉外气象探测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3号)第二十三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法进行涉外气象探测活动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五项: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六项:非法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非法传播气象预报警报信息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七项:违反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气象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八项:违反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气候可性论证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8号)第二十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九项: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未备案或未按规定汇交气象探测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开展气象探测活动未备案或未按规定汇交气象探测资料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项:使用不符合规定气象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在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信息服务中涉嫌使用不合规定的气象资料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一项:违反气象资料使用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气象资料使用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二项: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有偿转让或用于经营性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将所获得的气象资料有偿转让或用于经营性活动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三项:违反涉外气象资料管理规定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3号)第二十三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涉外气象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四项: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第二十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五项: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使用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第二十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使用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六项:违反施放气球资质管理等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三十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施放气球资质管理等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七项:违反施放气球安全管理等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三十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施放气球安全管理等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八项: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安装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九项:违反防雷资质管理等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第二十九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防雷检测、设计、施工资质管理等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十项:违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管理等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三十四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等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十一项:违反防雷装置安装、设计、施工、检测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防雷装置安装、设计、施工、检测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十二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十三项: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行政许可申请人涉嫌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十四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立案责任:发现被许可人涉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三)行政强制(共1项)

    1.限期恢复原状、限期拆除(共1项)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限期恢复原状、限期拆除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执法机构: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催告责任:审查当事人是否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依法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期限、方式和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决定责任:对未采取恢复原状或采取拆除措施的,依法作出限期恢复原状或限期拆除的决定。

3.执行责任:对拒不履行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事后监管责任:对恢复原状或拆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报、报告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解决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四)其他执法行为

执法行为名称:行政检查(共10项)

第一项: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第二十三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检查责任:组织开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日常巡查、专项监督检查或根据举报提供的线索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改正。跟踪改正落实情况,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通报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部门未及时查处的,直接报告、通报地方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查处。

3.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项:对行业气象台站气象工作的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检查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行业气象台站执行气象标准、规范、规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三项:对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购买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检查责任:组织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的购买和使用情况的定期检查,将检查情况逐级报告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2.处置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四项: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检查责任: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装置检测活动,以及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开展日常巡查、专项监督检查。加强雷电灾害防御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报告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

3.事后管理责任:跟踪督促依法处置工作。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以及以欺骗贿赂的手段获取资质的,加强对当事人再次申请资质认定的监管。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五项:对气象学会认定施放气球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工作的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检查责任:对气象学会开展的施放气球作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处置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六项:对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检查责任: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指挥、管理和监督,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资格、作业过程和年检等开展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七项: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检查责任:组织对施放气球单位和个人、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组织施放气球活动的日常巡查、实地检查。

2.处置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八项:对气象信息发布、传播和气象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检查责任:组织开展气象信息发布、传播和气象信息服务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九项: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气象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检查责任:组织开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气象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监督。

2.处置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十项:对学校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教育的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检查责任: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对学校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教育的监督。

2.处置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管理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测。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执法行为名称:行政确认(共1项)

第一项:雷电灾害鉴定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调查责任:根据当事人申请或接到下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组织防雷专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2.鉴定责任: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作出雷灾鉴定结论。

3.送达责任:将雷灾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并及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部门。

4.事后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遭受雷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雷电灾害防护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执法行为名称:行政奖励(共1项)

第一项: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制定方案责任: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对在气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奖励的范围、条件、程序、数量、标准等。

2.组织推荐责任:严格依据奖励实施方案,组织推荐工作,并对入选人员进行初审。

3.审核公示责任: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举报。

4.表彰责任:按照程序对在气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执法行为名称:其他行政职权(共7项)

第一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建立气象探测站(点)备案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备案申请,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

2.审查责任: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备案,出具登记备案文书。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备案文书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备案单位从事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项:涉外气象探测站(点)备案.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部门规章:《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备案申请,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补材料。

2.审查责任: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备案,出具登记备案文书。

4.送达责任:依法送达备案文书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备案单位从事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三项: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审核转报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部门规章:《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第二十九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需要现场核实的,组织现场核实。

3.转报责任:按照规定将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转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4.送达责任:送达上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审批结果材料。对不予审批的,告知理由。

5.事后责任:对申请人开展相关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对各类材料进行归档并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四项: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部门规章:《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

3.决定责任: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评审意见。评审通过的报告和评审意见作为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或者审批的依据。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五项:汇交、共享气象探测资料的审核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部门规章:《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受理责任:公示汇交、共享气象探测资料的审核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并按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及时告知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对汇交、共享气象探测资料的审核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书面审核结论,法定告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作出合格的书面决定,送达并信息公开。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六项: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受理责任: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2.审查责任: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3.决定责任: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4.送达责任: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依法送达。

5.事后责任: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七项: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的初审和管理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行政复议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气象局

执法岗位职数:5

执法责任: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需要现场核实的,组织现场核实。

3.转报责任:按照规定将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转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4.送达责任:送达上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审批结果材料。对不予审批的,告知理由。

5.事后责任:对申请人开展相关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对各类材料进行归档并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