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宗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清理清单

索引号
01525685-0-30/2017-0302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行政权力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3-02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行政机关

(三)法定代表人:段锦诗

(四)单位地址:隆阳区兰城街道龙泉路295号

(五)邮政编码:678000

(六)投诉举报电话:2122607

二、行政执法依据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依据登记表

序号

行政执法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施行时间

文号/令号

备注

1

宗教事务条例

国务院

2005.03.01

国务院令第426号

2

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省人大

1999.05.27

3

云南省《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省民委、省质监局

2013.03.01

三、行政执法职权职责

(一)行政许可(共2项)

第一项:行政许可名称: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开办清真饮食服务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当地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云南省《清真食品认证通则》。

执法机构: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执法岗位职数:3个

分管领导姓名:胡家芳

执法机构负责人姓名:段锦诗

执法人员名称(含行政执法证件名称、号码):

黄加明 省政府执法证件 yn212763

胡家芳 省政府执法证件 yn212762

万全禄 省政府执法证件 yn212764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无

是否有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

执法责任:无

第二项:行政许可名称:在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

执法机构: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执法岗位职数:3个

分管领导姓名:胡家芳

执法机构负责人姓名:段锦诗

执法人员名称(含行政执法证件名称、号码):

黄加明 省政府执法证件 yn212763

胡家芳 省政府执法证件 yn212762

万全禄 省政府执法证件 yn212764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无

是否有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无

执法责任:无

(二)行政处罚(共0项)

第一项:违法行为名称:无

行政处罚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无

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无

执法机构:无

执法岗位职数:无

执法责任:无

第二项:……

(三)行政强制(共0项)

1.行政强制措施(共0项)

第一项:违法行为名称:无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无

执法机构:无

执法岗位职数:无

执法责任:无

第二项:……

2.行政强制执行(共0项)

第一项:违法行为名称

行政强制执行种类: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无

执法机构:无

执法岗位职数:无

执法责任:无

第二项:……

(四)其他执法行为:无

执法行为名称:无

执法依据名称、条文:无

执法机构:无

执法岗位职数:无

执法责任: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