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接待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685-0-04_A/2016-092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9-08
保山市隆阳区接待办公室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负责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率团赴外省、市、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区领导有关服务工作;协助部门做好招商引资、经济贸易工作。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参与区级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后勤接待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接待工作、加强与各乡镇(街道)、部门的接待联系和工作沟通;负责全区接待网络建设和接待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办理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接待办决算总收入4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主要因为2014年项目经费结余245.91万元,所以15年度支出的项目经费都是使用上年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5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0万元,占总支出的30.36%;项目支出110.34万元,占总支出的69.64%;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例进一步降低,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廉政建设的开展,厉行节约进一步落实,今年各季度较去年同期省、市、县(区)级来宾在接待批次和人次上都有了一定数量的减少;二是接待规模及接待层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万元。与上年支出41.87对比增加6.23万元,主要原因是15年9月调入1人以及调资增资。人员经费支出38.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5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48%。(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34万元。与上年支出138.53元对比减少28.19,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例进一步降低, 减少的原因是今年各季度较去年同期省、市、县(区)级来宾在接待批次和人次上都有了一定数量的减少;二是接待规模及接待层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接待办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4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96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廉政建设的开展,厉行节约进一步落实,项目支出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44%。主要用于日常支出48.1万元,项目支出110.34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11.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0.3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14年决算数143.59万元减少32.2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原因是今年各季度较去年同期省、市、县(区)级来宾在接待批次和人次上都有了一定数量的减少;二是接待规模及接待层次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14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我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14年也无公车购置情况;运行维护费0.99万元,比14年决算4.38万元减少3.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接待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20批次,16226人,接待费开支110.34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14年决算减少28.19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5万元,与上年支出18.74对比减少支出8.89万元,主要原因是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4年度采购工作服装以及支付兰都办公用房租金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2.04万元,电话费支出0.13万元,培训费(收回历年累计结余)支出4.9万元,工会费支出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9万元,创卫支出0.24万元,挂钩扶贫支出0.84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