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阳区委宣传部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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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04_A/2015-1104010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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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5-09-15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4年,中共隆阳区委宣传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发展,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和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中共隆阳区委宣传部,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中共隆阳区委宣传部决算总收入20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16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05万元,占总支出的94.08%;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5.92%。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中共隆阳区委宣传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05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13.14%,原因是单位例行节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1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8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中共隆阳区委宣传部完成宣传工作事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83.31%,原因为项目减少。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下降30.45%,原因是我单位例行节约,减少开支。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4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9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5.5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例行节约,进一步减少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我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9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5.09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4.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开支2.29万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莅隆媒体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八)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九)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

中共隆阳区委宣传部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