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
- 01525685-0-10_Z/2016-040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2-26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5人,内设机构有:综合管理股、法制宣传股、执法监督股、永昌综合执法大队、兰城综合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单位共有车辆3辆。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秩序。以创卫工作为契机,继续巩固城市综合整治成效,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实现城市管理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确保街面整洁卫生,车辆停放有序,违章现象明显改善,中心城区环境秩序得到明显改观。
(2)进一步提升城区主次干道管理水平和质量。推行责任制管理模式,强化检查考核,加强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整治,实现对城市动态、高效、实时、精细管理,及时纠正影响市容环境秩序行为,确保主次干道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3)进一步加快“数字城管”建设。初步建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平台,建立主动发现、精确指挥、快速处置、有效监督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全方位全天候、高水平高效能的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5年3月区执法局与区住建局财务划分而独立核算,区执法局2015年初预算纳入区住建局编制预算。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7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执法局预算总收入146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8.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预算总支出146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23万元,占总支出的19.43%;项目支出1183.02万元,占总支出的80.5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区执法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5.2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区执法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3.02万元,其中保山中心城市环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承包经费604.02万元;城市路灯项目维护经费369万元;太保公园森林防火项目经费5万元;太保公园维护经费8万元;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经费197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8.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城乡社区支出1453.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63.18
万元(用于开支本局在职人员工资支出128.65万元,财政核定70人协管员工资134.43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在职人员独子费0.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5万元;项目经费支出1183.02万元。
1.区执法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63.08万元,其中本局在职人员
资支出128.65万元,财政核定区执法局70人协管员工资134.43万元。
2.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
等日常公用经费7.55万元,其中:办公费3.5元;邮电费1.63万元;工会经费2.42万元。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0.1万元,为在职人员独子费奖励。
4.项目支出1183.02万元,其中保山中心城市环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承包经费604.02万元;城市路灯项目维护经费369万元;太保公园森林防火项目经费5万元;太保公园维护经费8万元;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经费197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0万元,其中:用于退休职工薪
金及职工抚恤金支出14.5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区执法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区执法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执法局机关日常城市管理、违章建筑巡查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区执法局公务接待费预算开支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检查产生的费用。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名词解释部分可根据本单位公开的涉及内容自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