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推进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5-0/20230606-001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文      号
隆规办发〔2023〕23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6-0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隆阳区推进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隆阳区推进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要求,结合隆阳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有序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按照“乡镇(街道)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结合《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指导目录》),依法依规选取、评估、确定赋权事项,于2023年12月底前编制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赋权扩能,明确权责边界,规范行政职权行使,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二、赋权原则

(一)精准选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行政赋权指导目录》内研究初步拟定下放赋权事项建议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结合建议清单及《行政赋权指导目录》选取赋权事项,待评估后确定是否赋权。

(二)宜放则放。相关部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选取的赋权事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评估,经评估确定可以赋权后依法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涉及职权事项的部门召开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及任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委政研室(区改革办)、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5月31日前〕

(二)选取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行政赋权指导目录》内研究初步拟下放赋权事项建议清单,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选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自身承接能力和实际需要,主动选取赋权事项,选取后结合赋权事项建议清单一并上报。〔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初拟下放赋权事项建议清单于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乡镇(街道)上报清单于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

(三)评估赋权事项。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选取的拟赋权事项,对事项办理的难易程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承接能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人员编制配备情况等内容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避免出现承接不住的情况。评估完成后形成拟赋权目标,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审定。〔牵头单位:区委政研室(区改革办)、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四)编制清单。依据赋权目录,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编制权责清单,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审定。〔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五)业务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赋权事项开展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赋权承接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做好赋权事项的政策解读、网络技术支持、业务账号设置、操作流程标准化等工作,确保本系统内赋权事项能够顺利移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牵头单位:区委政研室(区改革办)、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六)转交事项。移交赋权事项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与赋权本部门权限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签订赋权协议书,明确赋权事项、双方权力以及责任等内容,完善相关程序后方可将赋权事项正式移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牵头单位:区委政研室(区改革办);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七)公布清单。在印发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切实做到“行政职权进清单、清单之外无行政权力”,进一步推动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公正用权。〔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到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是中央增强乡镇(街道)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靠前发力,主动作为,全力推动赋权工作落实落细。

(二)压实工作责任。此次赋权工作时间紧、步骤多、任务重,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集中精力推进赋权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使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6月8日前确定赋权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员,并将确定人员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等信息送至区政务服务局,联系人及电话:樊丽红,2231809;传真:2202579;邮箱:lyzhengwuzhongxin@163.com。

(三)强化监督问效。区委政研室、区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赋权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时间节点推进赋权工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