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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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20230522-00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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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文      号
隆政办发〔202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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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5-2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隆阳区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隆阳区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2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2〕72号)要求,持续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好发挥上市公司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努力实现2023—2025年企业上市培育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方联动、分类推进”原则,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到2025年区级上市后备企业达到10家,完成股份制改造企业4家以上,实现上市挂牌企业零的突破。

二、主要措施

(一)夯实上市企业后备梯队。认真落实《隆阳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隆促主体倍增小组发〔2022〕1号),强化部门协作,摸排梳理各行业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综合企业规模,行业地位、发展潜力和上市意愿等各项因素,围绕重点产业遴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结构完善、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建立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的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加快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培育进程,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后备企业上市进展、规范程度、与中介机构对接进度,将其划分等级,不同等级企业享受差异化服务,实现政府资源优化配置。对完成股份制改造且上市时间表、路线图清晰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加快推进。(责任单位: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草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区工商联)

(二)深化企业股份制改造。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原则,鼓励后备企业加快实施股份制改造,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股份制改造企业在引进中介机构、启动改造、改造完成等不同阶段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激励措施和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企业尽快满足上市、挂牌的主体资格条件,提高企业股改积极性。同时引导企业树立和强化现代企业经营意识,与中介机构双向对接,支持中介机构、各类战略投资者全程参与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发挥其在专业化管理、战略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帮助企业通过股改提升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草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工商联)

(三)重点推进“金种子”企业上市。建立健全“金种子”企业上市工作制度,分行业、分梯次建立“金种子”企业上市名单,压实上市工作责任。按照“集中资源、重点扶持、重点突破”原则,每年对“金种子”后备企业名单进行1次集中更新和调整。由各分管副区长从提升持续盈利能力方面提供“一对一”挂包帮扶,力求做到培育库内企业数量充足、质量达标、结构合理、信息更新、梯队培育。按照“一企配套一个专班、一位分管领导、一个工作方案”的服务模式,指导推进“金种子”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草局,区金融办,区工商联)

(四)构建多层次上市体系。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为基础,根据企业不同类别,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扶持,指导企业选择合适的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发展。引导规模大、效益好的产业龙头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上市;抢抓注册制改革机遇,推动更多创新性、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到创业板上市;重点培育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优质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努力实现北交所上市并适时转板;支持小微企业到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责任单位: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林草局,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区工商联)

(五)实施财政奖补政策。对首发上市的企业,按照辅导备案、受理申请、获批发行三个阶段分别给予补助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其中,企业完成股改进入上市辅导期,给予300万元奖励;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后,给予200万元奖励;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后,给予100万元奖励。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对北交所上市成功企业再给予奖励100万元。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补助50万元。对通过并购重组等途径上市以及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搬迁至隆阳区内,并在隆阳区纳税的,经考核给予一次性补助800万元。对发行债券成功实现直接融资的企业奖励 10 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六)加强税收专项政策扶持。“金种子”企业和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中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1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其他税法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涉税事项,在依法合规基础上,按照最有利于促进企业上市的做法执行。(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七)畅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简化流程,靠前服务企业。各行业监管部门对上市后备企业涉及的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能评、环评、安评、消防等手续,优先予以解决。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税务、社保、国资、注册登记、生态环境事项,要“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对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 1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材料。对拟上市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的,要依法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出具证明文件。区金融办要配合主管部门加强对辅导期企业的指导和证券服务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全面提高上市企业质量。(责任单位:区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八)推进上市问题协调解决。建立企业上市问题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对企业涉及的项目审批、不动产变更、国有资产转让、税费缴纳、产权确认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解决办法,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协助企业妥善处理。区级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报送区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并在收到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有关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由区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商解决,仍未协商解决的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区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九)深化入库企业上市金融服务。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对拟上市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方案,创新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投贷联动等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优质拟上市企业资金供给力度,提升融资服务的精准度。引导拟上市企业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求,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对拟上市企业融资项目提供担保。帮助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融资问题。(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十)开展企业上市宣传培训活动。组织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集中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帮助企业精准把握当前政策窗口,合理规划上市路径,掌握企业上市的具体要求以及程序技巧。对拟上市企业进行分类辅导和分期分批培训,有针对性帮助企业理清思路、突破难题、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资本市场运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组织主流媒体,加大对资本市场改革、政策法规和成功上市企业的宣传力度,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做好正向舆论引导,讲好资本市场“隆阳故事”,激励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网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网络舆情监管责任,并指导拟上市企业做好舆情应对,充分发挥网络监管部门的信息监管优势,强化舆论引导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工商联)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隆阳区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上市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做好上市后备企业的筛选、扶持、协调、服务工作,重点向上推荐拟上市“金种子”企业,帮助拟上市企业做好媒体沟通对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络员机制,协调办理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与本单位职责有关事项。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郭绍坤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左伟荣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智聪 区金融办副主任

成 员:张玉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段李海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董 彪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如原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光智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邹 奇 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副局长

胡学润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兴飞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伍 虹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自线 区林草局副局长

许文薇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余进海 区国资委副主任

王光善 区税务局副局长

左正江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金融办,由陈智聪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工作发生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在调整后1周内书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编制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做好“金种子”企业遴选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企业上市扶持政策,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和证券服务机构的联系沟通;组织全区上市业务培训和宣传推介活动,做好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协调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企业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部门和负责人,并根据各自职能职责梳理出推进支持企业上市的具体工作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推进企业上市和提升后备企业质量作为经济发展重点工作研究部署,掌控好上市后备企业生产经营动向,了解企业上市过程中进度情况,摸清企业诉求,做好上通下达。

(三)加强督促办理。区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建立督办工作机制,围绕政策制定及落实、建立工作机制、上市后备企业筛选、培育和实现企业上市等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四、其他事项

(一)本实施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隆政办函〔2021〕10号)同时废止。

(二)本实施方案由区金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