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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1525685-0-/2023-0414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文      号
便签〔2023〕33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4-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3年第一季度,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在运行的1个政府网站和52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结合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2年四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2年四季度检查发现的政务新媒体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二)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平稳运行,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栏目单位共计55个,分别是21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34个区直部门。一季度,区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4166条,其中动态类信息120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4046条。办理领导信箱来信留言85条。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区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52个,其中,微信公众号43个、微博号3个、抖音号3个、今日头条号1个、快手1个、微信小程序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运维保障方面。部分信息公开单位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内容保障不足,瓦马乡人民政府、瓦渡乡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存在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附件1);隆阳区卫生监督所的“隆阳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保山东河管护中心的“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微信公众号因更新不及时,被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附件2)。

(二)内容保障方面。部分信息公开单位没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校对制度,审核流于形式,导致“习近平总书记”“中国共产党”等方面的严重表述错误和错别字反复出现。

(三)互动交流方面。部分单位对网民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来信留言重视不够,未做到主动及时答复办理留言。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强化运维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及时更新栏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要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杜绝“不催不办、不推不动”的被动工作思想,及时、准确、规范办理网民来信留言。

(二)持续强化内容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先审后发,未经审核的信息内容一律不得公开发布。要严把公开政府信息的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更新及时,坚决杜绝政治类信息错误、重要文字错漏、内容差错、泄露秘密等问题。

(三)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要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有关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全面、及时解读重要政策文件。要丰富解读形式,多采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开展解读,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四)抓实问题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改工作,被通报的单位要认真反思,深刻整改,并起草整改情况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文件传送)报区政府办公室,报送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

附件:1.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存在问题

2.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存在问题

序号

信息公开单位

存在问题

检查时间

1

区财政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

2023年3月2日

2

区投资促进局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

3

瓦马乡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社会保险”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

4

瓦房乡人民政府

“权责清单”“惠农政策”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

5

瓦渡乡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

6

潞江镇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

7

杨柳乡人民政府

“权责清单”栏目超过1年未更新

附件2

2023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

序号

开办单位

政务新媒体名称

存在问题

检查时间

1

隆阳区卫生监督所

“隆阳卫生监督”微信

公众号

更新不及时

2023年1月28日

2

保山东河管护中心

“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微信公众号

更新不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