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巩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5-0-/2019-0304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文      号
隆政办发〔201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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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3-04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巩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隆阳区巩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巩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健康隆阳、宜居隆阳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隆阳区于2014年12月获得“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2016年,国家重新修订并颁布了新的创建标准,每5年对国家级示范区开展一次复评,为进一步巩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慢病示范区)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2019年国家慢病示范区、2020年国家卫生城市复评,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的原则。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着力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全区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隆阳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推进健康隆阳建设。

三、具体目标

(一)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行动。

(二)环境支持。将巩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与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建设健康生产生活环境,优化人居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三)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四)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五)全民参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隆阳区巩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掌握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多部门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联合督导,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

(二)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酒店、主题公园、步道、小屋等支持性环境,逐步建立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健康自助检测点。

(三)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区域内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操、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在校学生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

(四)开展烟草危害控制。区域内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提供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五)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六)建立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

(七)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体检(包括退休人员),结合体检结果,建立机构内成员健康档案,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干部、职工开展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八)加强高危人群管理。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九)强化区域慢性病适宜技术推广运用。根据区域慢性病主要负担情况,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十)开展慢性病双向转诊服务。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推行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十一)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十二)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发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十三)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的30%及以上,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十四)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十五)推动信息化建设。利用省、市、区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我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心脑血管疾病监测、肿瘤登记、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等工作,掌握行政区域内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实现慢性病管理信息化。

(十六)加强机构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设置独立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科室。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十七)总结推广经验。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我区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调整隆阳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隆阳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技术指导专家组(附件3)和隆阳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多部门联合督导组(附件4)。

隆阳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段生荣 区长

常务副组长:车加助 副区长

副 组 长:施崇姜 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王先飞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王丕军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政委

张文学 区教育局局长

甫润菊 区民政局局长

杨从明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国斌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海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

陆云天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永军 区旅游发展局局长

万 敏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绍勇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燕华 团区委书记

段梦妹 区妇联主席

杜银华 区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

何 鹭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晓贝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赵红新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义凯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赵月玲 区残联副理事长

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慢性病防控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组织领导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王先飞兼任办公室主任,杜银华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区卫计系统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督促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负责起草全区慢性病防控相关政策,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出台。指定安排建设“健康单位、健康社区”,指定社区建设“健康家庭”,并落实建设情况,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单位每年增加2个或总数达到10个以上。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如下:

(一)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全区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和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

(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负责及时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对慢性病防控业务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定期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检查、督导和评估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居民健康自助检测点,配足配强慢性病防控专职队伍。

2. 负责落实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干预,落实患者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并提出适合全区慢性病防控策略;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3. 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比例达100%,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4. 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负责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制作、印发慢性病防控相关宣传资料。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协调与控烟、禁烟的相关工作。

5.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6. 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三)区财政局

负责做好示范区建设有关经费保障,按照中央投入适当给予配套项目资金支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区教育局

1. 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慢性病相关的健康教育课,适时举办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知识讲座。

2. 结合学校实际,配备相关设备,以医务室为中心,设立学生、教师健康保健自测室(角)。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学生体检;

3. 配合卫计部门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涂氟工作;

4. 建设“健康学校”、学校每年增加2个或总数达到10个以上。

(五)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1. 负责建立和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健身场所,组织和指导全区集体健身运动工作,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

2. 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行政区域内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参与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建设工作;

3. 充分利用各种重大活动,广泛展开慢性病防控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在区域内的网吧、电影院、卡拉OK等公共场所开展健康知识宣教活动;

4. 在隆阳区巩固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专家组经过市区两级规划部门的许可基础上,在指定的公共场所合理设置群众健身的配套设施;

(六)区发展改革局

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配合卫计部门出台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2. 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组织大型商场、超市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活动,制定隆阳区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

3. 配合卫计部门建设“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酒店”,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总数达10个以上;

4. 负责做好慢性病防控药品的监管工作,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物营养标签。

(八)区旅游发展局、区环境保护局

负责在景区景点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活动,协助建设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

(九)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1.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城镇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建立补偿机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肿瘤登记报告工作;

2. 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对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巩固工作中涉及五保户、低保户、城乡社会困难户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给予救济。

(十)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提供我区居民户籍准确信息,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死因监测)、肿瘤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十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1. 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要求,建设适用于含有健康元素,可供居民获取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街道,如健康饮食一条街、健康知识一条街等。

2. 将建立居民健身场所、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列入城乡建设规划。

(十二)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 协助卫计部门每年在大型广场开展“卫生日”宣传活动。

2. 协助建设部门在公共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

3. 协助建设部门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要求,建设含有健康元素,可供居民获取健康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街道,如健康饮食一条街、健康知识一条街等。

(十三)区委宣传部

1. 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2. 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宣传,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协助开展大型健康日活动。

3. 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定期宣传制度,制定媒体传播计划,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主题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

(十四)区总工会

1.积极维护职工健康权益,督促全区各级工会组织,结合各单位职工之家建设,有计划的安排单位建立健康自助检测点,配置身高体重计、腰围尺、血压器等相应设备。

2. 组织职工开展运动会等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

3. 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

(十五)区妇联

负责积极协助业务部门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妇女同志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相关集体健身活动,协助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家庭。

(十六)团区委

负责在团员、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少年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十七)区疾控中心

1. 设立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配备至少6名慢性病防治工作人员;建立定期指导和培训制度,每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不少于4次。

2. 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经费。

3. 定期开展全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抽样调查,了解区域内人群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流行特征,协助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4. 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至少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基本内容。

5. 协助区卫计局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有关制度。

6. 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的要求,做好各项建设的技术支持,指导建设健康小屋、健康步道和健康主题公园。

7.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为干预、等示范区巩固指标。为行政区域内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提供技术支持,对行政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降低行政区域内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1. 配备1名慢性病防治专干,负责慢性病防治工作。

2. 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协助开展大型健康主题日宣传活动,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3. 制定慢性病健康知识宣传计划,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4. 逐步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至少包括慢性病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心脑血管事件报告、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基本内容,落实35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

5. 定期开展社区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筛查和主动发现工作,对慢性病患者做好双向转诊工作、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各机构保证做到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6. 建立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

7. 对慢性病病人和高危人群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化档案,对确诊的慢性病患者提供规范化管理,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

8. 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组织患者学习慢性病知识,交流防治经验,提高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9. 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建立居民健康自助检测点。

10. 设有口腔科的综合医院对龋齿儿童及早进行充填,对符合适应症的适龄儿童提供窝沟封闭服务;

11. 统计每年到本医疗机构体检的企事业单位,并将统计情况上报。

(十九)其他区直单位

1. 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健身保健相应配套设施,积极开展健身保健活动,推广健康饮食知识宣传,积极开展建设“健康单位”活动,积极建设“健康自助检测点”。

2. 制订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干部、职工每天工间操时间不少于20分钟,提供工间操相关工作制度、时间安排、照片。每年组织1次干部、职工健身活动,提供活动方案、活动资料、照片等证明材料。提供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工间操执行情况检查记录、总结。

3. 制定落实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制度,提供年度系统(含下属单位)或本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每2年至少1次,体检能够提供体检通知,体检花名册,经费支付凭证,体检慢性病及高危人群相关结果汇总表(内容包含单位名称、干部/职工人数、体检人数、接受健康指导人数),并建立干部、职工健康档案,掌握并提供干部、职工慢性病患病情况名单及慢性病高危人群名单(①血压水平为130-139mmHg /85-89mmHg;②现在吸烟者;③空腹血糖水平为6.1 mmol/L≤空腹血糖<7.0mmol/L;④腰围:男性腰围≥90cm,女性腰围≥85cm;⑤血清总胆固醇水平为5.2 mmol/L≤血清总胆固醇<6.2mmol/L,具有以上5点特征之一的就属于慢性病高危人群),鼓励患有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

4. 行政区域内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100%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各机构应有室内公共场所名册、巩固工作方案或控烟方案、图片、奖惩机制、工作督查记录等证明资料。

5. 针对干部、职工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等各单位实际情况,单位积极邀请心理卫生、身体生理健康、社会关系处理等相关专家开展形式多样健康讲座,积极组织开展文艺、体育等活动,促进干部、职工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完好。

(二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 负责制定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指导村(居)委会建立和完善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宣传,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 负责区域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好慢性病基线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健康教育和患者自我管理等工作。

3. 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建设“健康社区”和“健康家庭”。

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所辖社区(村)至少建设一个健康自助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

5. 协助建设社区(村)15分钟健身圈,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二十一)村(居)委会

1. 在每个社区(村)设立健身场所、积极建设15分钟社区(村)健身圈,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有条件的社区(村)积极申请建设健康自助检测点。

2. 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社区、健康家庭”活动,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3. 积极鼓励社区(村)慢性病患者参与社区(村)自我健康管理活动,积极协助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控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各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内容详见附件1。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级示范区巩固实施方案和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实际召开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会议,提供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记录,年度工作计划有示范区巩固内容,示范区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员,完善任务分解,严格目标管理,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确定示范区巩固工作标准,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示范区工作进行现场联合督导检查,对示范区巩固工作及效果进行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示范区慢性病防控工作进行经常性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按照《隆阳区巩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开展自评和迎检工作。

附件1. 隆阳区巩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2. 隆阳区巩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督导表

3. 隆阳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名单

4. 隆阳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多部门联合督导组成员名单

附件1

隆阳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

指标分类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赋分标准

分值

责任部门

协办部门

一、政策完善

(45分)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25分)

1.行政区域内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

(1)成立行政区域内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各部门职责,4分。

(2)设立示范区建设工作办公室,2分。

(3)每年召开1次及以上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分。

(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联络员会议,2分。

10

区政府办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行政区域内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1)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3分。

(2)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分。

5

区政府办

区发展改革局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

抽查5个部门制定落实相关健康政策情况。

(1)凡制定并落实,每个部门得1分,满分5分。

(2)制定但没有落实,每个部门得0.5分。

5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各成员单位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

(1)每年组织2次由5个及以上部门参与的联合督导,每次得1分;低于5个部门参与得0.5分。

(2)联合督导内容主要包括部门合作建立的信息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3个基本运行机制情况,每个机制分值为1分。

5

区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成员单位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

(10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

(1)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决算管理,各1分。

(2)经费预算执行率100%, 1分。

3

区财政局

2.行政区域内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1)行政区域内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3分。

(2)慢性病防控经费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2分。

5

区财政局

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的比例>10%, 2分;10%,1分;10%以下不得分。

2

区财政局

区疾控中心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0分)

1.行政区域内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

(1)行政区域内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目标工作,2分。

(2)抽查5个部门执行情况,发现2个及以上部门没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者不得分。

2

区政府办

各成员单位

2.行政区域内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

(1)抽取4个相关部门职能科室,询问相关职责知晓与执行情况。部门履职合格的覆盖率达100%,8分。

8

区政府办

各成员单位

二、环境支持

(50分)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20分)

1.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行政区域内社区总数的30%以上,2分;20-30%,1分;20%以下不得分。

(2)健康单位、学校、餐饮(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2分;每少1个扣0.5分。

(3)现场评估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4)复审: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以上,2分。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以上,每类2分,每年增加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8

区市场监管局

区教育局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妇联

各乡镇(街道)

涉及乡镇(街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区疾控中心

2.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1)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一条街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2)现场评估发现1个不达标,该类不得分。

(3)复审: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每类2分,满分4分,未达到要求者该类不得分。

4

区旅游局

区住建局

区执法局

各乡镇(街道)

区疾控中心

3.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

(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

(2)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

(3)复审: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每开展一项得1分,满分6分。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5年下降10%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以上,各1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8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乡镇(街道)

区疾控中心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10分)

1.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

(1)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社区覆盖率不低于30%,5分;覆盖率20-30%,3分;20%以下不得分。

(2)复审:自助式健康监测点逐年增加5%或达到40%,5分,未达到要求者不得分。

5

各乡镇(街道)

区疾控中心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1)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80%,2分;70-80%,1分;70%以下不得分。

(2)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3分;40-50%,2分;30-40%,1分;30%以下不得分。

5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0分)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90%,1分;70-90%,0.5分;70%以下不得分。

(2)设备完好100%,0.5分;其余0分。

(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米,0.5分。

2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各乡镇(街道)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

(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100%,1分;其余0分。

(2)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30%,1分;30%以下不得分。

2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区教育局

各单位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

(1)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每年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1分;未开展不得分。

2

区总工会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2分;80-100%,1分;80%以下不得分。

2

区教育局

团区委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2分; 35-40%,1分;35%以下不得分。

2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0分)

1.行政区域内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行政区域内100%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95%-100%,1分;95%以下不得分。

3

区政府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区疾控中心

2.禁止烟草广告。

(1)行政区域内有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文件,0.5分。

(2)行政区域内未发现烟草广告,0.5分。

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

(1)覆盖率均达100%,2分;低于100%不得分。

(2)抽查发现1个单位不合格,不得分。

2

区政府办

区疾控中心

区教育局

各党政机关

4.行政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

(1)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1分;80%以下不得分。

(2)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100%,1分;100%以下不得分。

医疗机构包括行政区域内所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院。

2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区健康教育所

各医疗机构

5.降低行政区域内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

(1)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5%,2分。

(2)复审: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逐年下降,5年降低10%;5年降低未达到10%不得分。

2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健康教育所

三、体系整合

(30分)

(一)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1)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订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4分。

(2)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4分。

8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

(1)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督导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2分。

(2)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3分。

(3)疾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2分。

7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1.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2分。

(2)专职人员占本机构专业人员总数的比例≥10%,2分;5-10%,1分;低于5%不得分。

(3)每年接受上级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2.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

(1)二级以上医院有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门,2分。

(2)二级以上医院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二级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行政区域内基层医疗机构的慢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医疗机构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1)基层医疗机构设有单独的科室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1分。

(2)基层医疗机构有专职的公共卫生人员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2分。

(3)基层医疗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培训不少于4次,1分。

(4)基层医疗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1分。

5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28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10分)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

(1)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2分。

2

区委宣传部

区疾控中心

2.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

行政区域内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应包括肿瘤宣传周、全国高血压日、世界糖尿病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爱牙日、世界脑卒中日等,2分。

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含分会场)。

2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保山市第人民医院

3.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与技能。

(1)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100%,1分。

(2)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90%,内容至少2个月更新1次,1分。

(3)社区健康讲座每年≥4次,每次不少于50人,1分。

3

各乡镇(街道)

区疾控中心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1)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1分。

(2)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2分;低于6学时不得分。

3

区教育局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0分)

1.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6分;50-60%,4分;低于50%不得分。

6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街道)

区疾控中心

2.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4分;10-20%,3分;10%以下不得分。

4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街道)

区健康教育所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8分)

1.行政区域内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

(1)有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1分。

(2)配有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1分。

2

区文广局

2.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定期开展政府支持、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2分;未开展不得分。

2

区文广局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4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4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街道)

区疾控中心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

(87分)

(一)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20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

(1)学生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分;80-90%,1分;80%以下不得分。

(3)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3分;40-50%,2分;40%以下不得分。

7

区教育局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总工会

各乡镇(街道)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1)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90%,2分;低于90%不得分。

(2)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每1项1分,满分4分。

(3)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50%,3分;40-50%,1分;低于40%不得分。

(4)提高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的利用,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100%,2分;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2分。

13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各医疗机构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25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

(1)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分。

(2)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3分。

(3)依托信息平台实现分级诊疗,2分。

7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医疗机构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本省平均水平30%,6分; 25-30%,3分;15-25%,1分;低于15%不得分。

6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人社局

3.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

(1)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2分;40-60%,1分;低于40%不得分。

(2)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0%,2分;30-50%,1分;低于30%不得分。

4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4.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1)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4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

(1)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2)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2分;高于3-5%,1分;低于3%不得分。。

4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

(6分)

1.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

(1)行政区域内内实施儿童窝沟封闭学校比例≥60%,2分;50-60%,1分;低于50%不得分。

(2)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1分。

3

区教育局

区疾控中心

2.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

行政区域内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3分;不达标不得分。

3

区教育局

区疾控中心

(四)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5分)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4分。

(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3分。

(3)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3分。

10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医疗机构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5分。

5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医疗机构

(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1.行政区域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

设有中医综合服务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比例达100%,3分。

3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

(1)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2分。

(2)推广中医适宜技术,2分。

4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7分)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1)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2分。

(2)提高签约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水平的具体措施,2分。

4

区人社局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民政局

区残联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1)按基本药物目录配置,1分。

(2)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的30%及以上,2分;低于30%不得分。

3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7分)

1.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1)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1分。

(2)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1分。

(3)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分。

4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疾控中心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1)医疗机构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覆盖比例≥80%,2分;60-70%,1分;低于60%不得分。

(2)具有医养结合机构的街道/乡镇覆盖率≥10%,1分。

3

区民政局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各乡镇(街道)

六、监测评估(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15分)

1.规范开展覆盖行政区域内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行政区域内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疾病、肿瘤、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完成报告。

(1)死因监测,2分;

(2)每5年1次慢病与营养监测,2分;

(3)心脑血管疾病报告,2分;

(4)肿瘤随访登记,2分;

(5)慢阻肺监测,2分。

10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区疾控中心

2.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利用省、地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

5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

(15分)

1. 行政区域内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及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社会因素调查,完成调查报告,3分。

(2)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源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2分。

(3)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2分。

(4)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2分。

9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2.行政区域内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1)行政区域内政府每5年发布含慢性病防控内容的综合健康报告,3分。

(2)综合健康报告主要结果用于政府工作报告,3分。

6

区政府办

区疾控中心

七、创新引领(30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0分)

1.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行政区域内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3项,10分;1-2项,5分。

10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区城市管理综合局

区疾控中心

2.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

创新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15分;1个,10分。

15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3.示范区成功经验在全省被推广应用。

示范区成功经验被推广2项,5分;1项,3分。

5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疾控中心

合计

300

附件2

隆阳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工作督导表

单 位: 联系人: 电话:

检查(督导)内容:

1.《隆阳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

2.《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方案》开展情况。

检查(督导)意见:

限期整改时限:

督导人:

被督导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本督导意见书一式二份,由督查单位及被督查单位各备一份。

附件3

隆阳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技术指导

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建华 区爱卫办主任

副组长: 许冬梅 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学倩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控股股长

杨宗浩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姜翠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协秘书

张黎艳 区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科员

施 颖 区委宣传部宣传股股长

李成仙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体育部主任

杨善华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张路飞 区疾控中心健教科科长

各成员单位1名业务人员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慢性病防控工作技术方案和措施;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业务培训,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技术困难和重大问题,做好技术指导和支持。

附件4

隆阳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多部门

联合督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飞虹 区人民政府督察室主任

成 员:李学倩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控股股长

汪丽萍 区财政局社保股干部

杨宗浩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姜翠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协秘书

张黎燕 区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

施 颖 区委宣传部宣传股股长

李成仙 区文广局体育部主任

王 娟 区环保局规划财务股股长

杨善华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各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

职责:结合示范区巩固工作中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完成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安排的督导工作,开展多部门联合督导,积极做好信息反馈沟通共享、激励问责、质量控制等工作。

抄送: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播电台体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环境保护局,区旅游发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疾控中心。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