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5-0-/2018-090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9-03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隆政办发〔2018〕90号

隆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隆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隆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作用,确保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更加及时、主动、公开、透明,更好地服务和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助力隆阳跨越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各委、办、局和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下设办公室在区委宣传部,由区委宣传部分管外宣工作的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以下简称区新闻办)。

二、规范名称

隆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

三、发布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及其实施情况;

(三)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四)列入隆阳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大工作部署,按计划完成后需向社会发布的情况;

(五)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需向社会发布的重大决议和事项;

(六)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规章及重要政策文件解读;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向社会发布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有关信息;

(八)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四、发布主体

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其发布主体是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发布内容综合性强或发布事项特别重大的,由区人民政府作为发布主体进行发布;常规发布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新闻办根据每场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和内容确定参与的部门和单位,参与该场次新闻发布的部门和单位作为该场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主体。与宏观经济、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和单位,作为实施新闻发布的重点发布主体。

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在特定情况下需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作为发布主体。

五、发布时间

从2018年9月起,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每季度举行1次。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新闻发布会频次。

六、发布场地

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会场,由区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布置,按会议规模确定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新闻发布会场地可由发布主体自行安排。

七、组织流程

(一)方案提出。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新闻办与区直有关部门协商确定。需请区人民政府领导出席的新闻发布会,由发布主体部门和单位提出建议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政府领导后确定。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由主发布部门和单位提出方案报请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授权主发布部门和单位举办,由主要负责人发布。需多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的,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方案并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布申请。发布方案确定后,由主发布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区新闻办申请备案。多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由牵头部门和单位报区新闻办申请备案;牵头部门和单位不确定的,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牵头部门和单位报区新闻办申请备案。

(三)内容审核。由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代表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内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后送主发布领导发布。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的常规内容,由区人民政府授权主发布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重大发布事项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审定。每次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后,发布人应将新闻发布会现场发布材料签名确认后交区新闻办存档。

(四)工作实施

1.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新闻发布主体进行督办落实,确保重要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新闻发布工作不断档。区新闻办同区直各部门于每年1月底前根据区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拟订本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报区人民政府,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主题和内容选择按照重大优先原则进行统筹安排。没有纳入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的重要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向区新闻办申请备案,由区新闻办统筹实施。一般性事项,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主发布。

2. 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区新闻办主任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主持,有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发言人参加。

3.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出现社会关注高的热点敏感问题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要主动发布信息。承担新闻发布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区新闻办的沟通联系,如出现新闻发布断档情况,区新闻办应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新闻发布主体单位。

4. 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每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由区财政局给予安排落实。

八、责任分工

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新闻办共同牵头,具体实施,统筹涉及的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加强配合。

(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负责审核印发区人民政府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报送有关发布方案、审定发布主题内容等,协调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协调督办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新闻发布等工作,确保新闻发布工作及时、持续、顺利开展。

(二)区新闻办职责。负责区人民政府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的组织报批、发布主题的遴选、新闻发布会方案及材料内容的制定审阅、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答问口径把关、邀请媒体记者参加采访报道、新闻发布会业务指导和会议现场的管理布置,以及舆情调研、信息反馈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新闻发布主体部门和单位职责。负责拟订新闻发布方案、新闻发布稿、主持词、问题回答及口径,提供有关新闻背景材料,认真做好政策口径把关与有关会务等事项。

(四)公安、区政府办公室外事股等部门职责。负责安排、协助重大活动的政府新闻发布所涉及的会议安保、现场协调、外语翻译、身份验证等事项。

九、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将新闻发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和“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统筹新闻发布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和舆论引导需要,确定新闻发布工作主题和内容。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新闻发布机制,落实发布主体责任;要通过座谈培训、现场观摩等途径,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将新闻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专业知识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新闻发布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新闻发言人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并向区新闻办报备。

(二)提升质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与社会关注的焦点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探索创新,科学设置主题,规范组织实施,充分保证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增强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主题及时间确定后,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不折不扣落实,于新闻发布会召开前15日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新闻办,做好有关准备,并按时召开;特殊情况不能召开的,应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未按要求落实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新闻办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三)正面引导。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各部门要统筹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充分释放政府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推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配合,全面利用网络图文直播和政务微博、微信、受众面广、传播力强的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公开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图片等政务信息,传递政府声音,发挥舆论监督正面作用,营造良好环境。区级各新闻单位要在重要版面、栏目或时段及时、准确地报道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内容,充分发挥我区主要媒体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区新闻办要安排全程录像、录音,做好录像、录音和文字、图片等新闻发布会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四)建立机制。由区新闻办牵头,定期召集全区或部分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召开新闻宣传重要选题会商、重大主题论证、舆情个案研判等联席会议,策划相关新闻发布工作。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由新闻发布内容的分管副区长担任,新闻发布内容在全区范围影响较大的,发言人由区长担任或指定专人担任;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新闻发言人由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新闻发言人联络员由部门和单位党政办公室主任或综合股股长担任。单位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因职务变动需要更换的,要及时更新名单并向区新闻办报备。

(五)强化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区新闻办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意识形态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新闻办将适时对新闻发布会实施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季度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并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参考。对因组织新闻发布不力,错失引导舆论时机,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除根据新闻发布内容参加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外,要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2018年新闻发布会计划。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于2018年9月10日17:30前将《隆阳区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报区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璐,联系电话:2122362,邮箱:longyangxinwenwang@163)

附件: 1. 隆阳区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登记表

2. 隆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申报表

3. 隆阳区新闻发布会审批表

附件1

隆阳区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印章): 报送时间:

单位名称

新闻发言人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

微信号

QQ号

联络员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

微信号

QQ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2

隆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申报表

填报单位(印章): 申报时间:

单位名称

拟发布时间

发布主题

简介

发布人

(新闻发言人)

联系电话

及方式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及方式

其他事项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3

隆阳区新闻发布会审批表

编号:

新闻发布会名称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新闻发布会

时间

地点

参会人数

新闻单位: 人 有关单位 人 共 人

发布会主持人

姓名

职务

新闻发布人

姓名

职务

邀请领导

姓名

职务

申报单位

区政府新闻办审批意见

联系人

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报批时应附新闻发布稿1份及有关资料。

2.申报时需附拟邀请参会的新闻单位名单。

3.申报单位应提前15天报区政府新闻办。

填报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