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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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2018-062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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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6-25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隆政办发〔2018〕64号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

“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阳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隆阳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

(2016—2020年)

一、回顾与形势分析

(一)“十二五”环保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十二五”以来,隆阳区全面贯彻落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和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以强化环保执法监管为保障,较好地完成了环保“十二五”既定目标,为环保“十三五”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开局。

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通过开展“禁噪” “控塑”、创建“烟控区”和“噪达区”,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使城市空气质量保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保持达到一级标准),城市饮用水源龙泉门、龙王塘、北庙水库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分别控制在58分贝和68分贝以内,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澜沧江、怒江、瓦窑河、东河共6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83.33%,医疗废物处理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9%,满足“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要求。

全面完成总量减排任务。通过认真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制,深化国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切实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确保重点排污企业的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十二五”期间,全区共实施减排项目44项,减排项目完成率达100%,其中:工程减排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项目34项,结构减排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项目5项,管理减排化学需氧量和氨氮项目5项。制糖企业全面实施了“废水深度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减排项目,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二期扩建,博闻公司、正兴建材公司、丙麻硅公司、保盈硅公司、康浩公司砖瓦厂完成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别拆除水泥窑5座、硅冶炼炉2座、砖瓦窑1座的结构减排项目,永坤公司、曙光养鸡场、绿源畜牧公司等完成了“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减排项目。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1399.58吨、960.2吨、4405.6吨、2512.82吨,与2010年的18855吨、1100吨、3658吨、2188吨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削减39.54%、17.62%,超额完成市下达削减8.4%、5.46%的约束性指标任务。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取得新进展。隆阳区积极打造“森林隆阳”“生态隆阳”,着力推进荒山荒地造林、石漠化治理、中低产林改造等生态工程建设,以“两江四路”和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生态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实施砂石场整治及绿化工程,组织开展大瑞铁路、大保高速公路、西水东调等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加快实施面山绿化造林等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程,局部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环保治污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紧紧围绕国家环保部加快三大体系建设的契机,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争取制糖企业酒精废醪液污染治理、选矿企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北庙水库水源地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等项目资金,切实推进全区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争取上级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和污水厂扩建项目资金,促使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全市起到率先示范作用。“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投入34148.23万元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资金。

切实推进系列生态、绿色创建。按照《隆阳生态区建设规划》要求,积极推进生态区创建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生态村创建工作,全区共有295个行政村创建为市级生态村。二是开展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目前板桥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工作已通过省级审查,待命名;蒲缥、潞江、水寨等10个乡镇(街道)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街道),西邑、丙麻、兰城3个乡镇(街道)已通过省级审核,待命名。三是加快绿色创建工作。龙泉、红庙、黉学、明强、泰龙等7个社区创建为省级绿色社区,实验小学创建为国际生态学校,汉庄中学、保七中、保九中、第三小学、北关小学、永昌艺术幼儿园等14所学校创建为省级绿色学校,六中、三中、四中等59所学校创建为市级绿色学校。

环境监测能力不断提升。积极争取省环保厅专项资金,为监测站配置了离子色谱仪、分光光度计等监测仪器17台(套),完成区环境监测站新建并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初步开展环境监测工作。2015年6月,监测站顺利通过持证上岗现场考核,全区通过认证的监测项目持证率大大提高,双人持证率将达到99%。

(二)“十三五”环保工作机遇、挑战及主要环境问题

1.面临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隆阳区环境保护事业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国家层面上,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列为我国“十三五”核心发展理念之一,十九大指出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省视察期间对云南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出殷切希望。省级层面上,“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将全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地位更加凸显,推进更加有力,实践更加深化,环保事业发展面临重大历史机遇。市级层面上,“十三五”期间是保山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保山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的关键时期,也是环保事业面临考验、大有作为的关键时期。作为保山市市政府所在地的隆阳区,肩负着争当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任,“十三五”时期,随着生态文明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新《环境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全面施行,省委、省政府贯彻执行“一区一兵一中心”的定位目标和保山市打造“美丽保山”的战略目标,为隆阳区大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快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

2.面临挑战

“十三五”时期,隆阳区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深化治污减排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成为难题,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全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任务依然繁重,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显现,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在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环境风险不断加大的情况下,环境问题将变得更为复杂和不确定。如何有效统筹考虑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等发展目标,如何构建产业结构合理、经济效益较高、环境友好型产业体系,如何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规模,并协调好经济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如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与管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宜面临严峻挑战。

3.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

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十二五”期间,隆阳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83.3%,6个监测断面中的东河双桥断面水质现状为劣Ⅴ类,未达到Ⅳ类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存在有机污染严重的问题。“十三五”期间,隆阳区水环境质量改善面临污染物持续增加和水环境容量有限的双重压力;同时,北庙水库、龙王塘、龙泉门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要维持100%难度较大。“十三五”期间,将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阶段,但隆阳区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城市扬尘排放均呈递增趋势,维持全区空气环境质量面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升高、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增加的困境。

节能减排任务艰巨。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步履艰难,全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导致结构性污染尚未根除,随着硅冶炼、选矿等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将不断加大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难度,硅冶炼烟粉尘深化治理、香料烟和啤酒企业的搬迁治污成为深化工业污染治理的“瓶颈”,加之工业化进程提速,全区排污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繁重。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难度大。“十三五”时期,全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将呈上升趋势,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不完善将导致城市环境问题日趋突出。一是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老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建成区内的香料烟、啤酒厂等企业搬迁治污进程缓慢,燃煤小锅炉整治点多面广,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难度大,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艰巨。三是城市营业性娱乐噪声和烧烤油烟污染扰民不断,巩固和提高噪达区和烟控区创建成果和水平艰难。

农村环境保护任务繁重。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污染呈加重趋势,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仅处于示范阶段,农村环保工作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垃圾焚烧炉运行费紧缺,农村环境整治面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多、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的双重压力;农药化肥、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畜禽粪便及面源污染叠加,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越来越难,全面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任重而道远。

生态安全格局有待提升。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资源开发侵占大量生态用地,全区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现象加剧,区域生态安全体系亟需完善。城市饮用主水源北庙水库径流区农村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加之大保高速公路和原320国道及老北路横穿水库,污染隐患危及城市饮用水安全;随着椅子山和打厂凹铅锌矿、金厂河铜铁矿和陡崖铁矿的开采提速,勐来河等13条河流的20多座水电站和绕城公路、大瑞铁路的开发建设,全区矿电开发和铁路公路建设诱发的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生态环境问题日趋突出。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加快生态隆阳建设的总目标,坚持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的总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适应社会新期待为核心,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不断满足全民对环境保护的需求和期盼,坚决保护好全区青山碧水、蓝天白云。

(二)总体思路

1.突出环境质量改善。强调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在规划中的核心地位。建立环境质量的目标体系和管理体系,实行刚性约束,以环境质量目标倒逼质量改善。以总量控制和治污减排为手段,优化总量控制,实行全过程治污减排,全面推动水、大气、土壤和声环境质量改善。

2.强调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建立完善生态管制制度,实施分级分区管控。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加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3.提升环境风险管控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从源头降低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敏感行业项目全过程,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加强核与辐射监管,确保万无一失。完善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提升环境风险管控能力。

4.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推动生态生活方式转变,建立绿色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生态人居环境建设,争创国家级生态区。

5.增强环境管理能力。在提升环境监测、监察、监管能力的同时,全面推动环保信息公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对环保的满意度。继续推动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企业环保责任和公众环保意识,建立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协调对话机制,共建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三、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城乡人居环境不断优化,空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上级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全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全面改善,环境监管和防范环境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高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全区范围实现“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建成隆阳生态区。

(二)规划指标

根据隆阳区环境现状特征及“十三五”期间环保形势的变化,为实现隆阳区环境质量改善、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功能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结合隆阳区实际情况,确定隆阳区“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指标体系,详见表3.1—1。

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和能力建设指标四大类21项。其中,环境质量类5项指标,污染防治类8项指标,生态保护类6项指标,环境管理及能力建设类2项指标。21项指标中约束性指标17项,指导性指标4项。

表3.1-1隆阳区“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目标

指标性质

环境质量指标

1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2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约束性

3

地表水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4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

98

约束性

5

噪声环境质量

-

达标

约束性

污染防治指标

6

总量控制指标

-

达到上级下达的总量控制要求

约束性

7

工业废气达标排放率

%

100

约束性

8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

100

约束性

9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100

约束性

1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约束性

11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约束性

12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3

约束性

13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

%

100

约束性

生态保护指标

14

森林覆盖率

%

≥55.5

约束性

15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33

约束性

16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m2/人

>8.8

约束性

17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km2

150

指导性

18

生态修复面积

km2

150

指导性

19

生态创建目标

-

到2020年所有18个乡镇(街道)均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隆阳区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区、国家级生态区。

约束性

环境管理及能力建设指标

20

环保投资占GDP比重

%

≥3.5

指导性

21

环境公众满意率

%

>95

指导性

四、规划重点任务

(一)改善环境质量

1.改善水环境质量

(1)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积极编制地方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方案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保护好水质良好水体、改善不达标水体的总体思路,明确隆阳区“十三五”时期的水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突出改革创新、综合施策,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不断提升隆阳良好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推进美丽隆阳建设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到2020年,保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100%。

(2)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以澜沧江、怒江国际河流保护为突破口,实施隆阳区怒江流域一级支流东河上游综合治理工程,推进东河流域保山坝区段(北起北庙闸,南止清华闸)24.2公里水域和沿河两岸陆域进行河堤绿化美化等综合治理,逐步恢复和改善东河生态环境,创建河水清、两岸绿的生态景观河,并以东河水环境容量为基础、总量控制为手段,有效缓解东河污染,使东河出城双桥断面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Ⅳ类水质要求,逐步恢复东河景观功能。在城市东南部新建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维护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力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100%。同时,积极推进瓦窑河流域采选矿重金属废水污染整治。

整治城市黑臭河道。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划分黑臭水体等级,明确黑臭水体整治的优先顺序。认真梳理辖区内河道综合整治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重点摸清红花河、西大沟等城市黑臭河道来水情况和受污染原因。规划后期重点整治红花河、西大沟、大桥河等城市黑臭河道,整治内容包括河道截污管铺设、污染底泥清除、河道生态建设和河道管理等。推进以河道为中心的沿河连片治理和沿岸连片治理,实施流域水资源的科学调配,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增加生态用水,有效扩大水环境容量。加强河道水资源优化配置深入研究,按照“一河一策”的方式,确保河道生态需水和环境需水量。加强河道管理,严禁沿河新建任何建筑。

(3)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认真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对北庙水库、龙王塘、龙泉门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生态恢复、水土保持、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对北庙水库主水源进行综合整治,按照《北庙水库水源保护区综合防治规划》,切实控制水源保护区农村面源污染,同时,加大对大小海坝城市后备水源地的保护。以城乡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全面启动调查农村饮用水环境现状工作,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编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根据规划对水源地实施污染防治,确保饮水安全。

2.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按照《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和《隆阳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实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全面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重点加强机动车、扬尘、工业等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多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到2020年底,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继续保持优良,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逐年增加。

(2)继续加强工业源综合防治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中心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增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具备天然气供应和使用条件的区域,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不在淘汰范围内的现役燃煤锅炉要对除尘设施实施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天然气干、支线可以覆盖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以煤(油)作为燃料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规范和完善中心城市建成区“烟尘控制区”创建及划定工作,保持烟控区覆盖率达90%以上。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水泥、钢铁、铁合金等重点行业除尘改造工程建设,重点制定水泥、钢铁、铁合金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分年度实施计划,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定期发布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加大矿山企业、铁合金、砖厂、搅拌站、水泥制品等产生扬尘、粉尘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依法取缔非法生产企业,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抑制扬尘和粉尘污染。持证矿山和关闭矿山须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制定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整治。

(3)加强城市面源大气污染治理

整治城市大气污染,巩固烟控区建设,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改善城市能源结构,鼓励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高城市气化率,力争城市居民清洁能源使用率达90%以上。加大城市建成区道路洒水等防风抑尘作业力度,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清扫方式;煤堆、料堆必须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加强城市各种扬尘管理,努力减轻扬尘污染,切实降低城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到2020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达一级天数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到98%。

(4)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鼓励绿色出行,通过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天然气汽车。新增和报废更新出租车、城乡公交车、城建公共服务车、城区物流配送车,逐步推广天然气、油气双燃料等新能源汽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按期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汽、柴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7年前全部淘汰全区行政区域内的注册运行黄标车。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3.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1)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划定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加强对未受污染土壤的优先保护。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云南省实施细则要求,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北庙水库、龙王塘、龙泉门、大小海坝水源地和高黎贡山作为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提出确定优先区域的基本单元、工作流程、进度安排、成果形式等,明确优先区域的范围及面积,建立优先区域地块名册。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内及周边区域的污染源排查,查明威胁土壤环境安全的潜在因素。排查及取缔优先保护区域及其周边的重金属或有机污染物污染源。严格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项目审批与监管,禁止或限制在主要耕地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主的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内和周边,新建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环境监管。建立对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行业清单和土壤污染源信息管理数据库、污染源监管档案,将其纳入环境保护部门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管。重点加强对矿产采掘、采选等现有重污染工矿企业的环境管控,加大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及农产品监管,强化农业生产污染控制和环境监管。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农业投入品。强化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农业生产污染控制,建立统一测土、配方、生产、施用的全过程肥料管理体系。

(2)加强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及评估。

实施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及评估。开展重点关注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适时地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尾矿库、加油站、工矿企业废弃地(建设用地)以及高等级公路和铁路沿线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开展特色农业种植区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区的加密监测及评估,摸清土壤优先保护区环境现状,进行安全性评估、评定和划分耕地土壤环境安全等级,逐步建立优先区土壤环境数据库,并实施动态信息管理。

开展土壤污染场地调查及评估,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实施搬迁关停企业场地的污染排查及风险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历史遗留工业场地的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结合评价结果及场地未来规划,提出修复技术建议。强化对关停搬迁企业场地的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对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无害化管理,定期排查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和历史遗留污染场地,建立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清单和动态信息管理系统。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任何项目。

做好污染耕地的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结果,确定被污染耕地的范围和面积,提出被污染耕地土壤环境风险控制方案;对已被污染的耕地实施分类管理,加强被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管理。对土壤污染较重、农产品质量受到影响的耕地,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农艺措施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安全;对土壤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将其划定为禁种植特定农作物区域。

(3)实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确定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认真按照《保山市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要求,以工业园区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历史遗留重污染工矿场地、关停搬迁重污染工矿企业废弃地等为重点,在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划定土壤污染重点治理区,明确重点治理区域的范围和面积。

开展土壤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示范。优先实施历史遗留工业企业场地修复治理省级试点示范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地开展污染场地土壤综合治理与修复工作,筛选确定并实施关停企业场地的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逐步在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企业场地实施土壤修复与治理工程。组织编制隆阳区土壤环境保护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在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基地、北庙水库、龙王塘、龙泉门等饮用水源地开展试点示范。

4.重视城市环境保护

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充分、合理利用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垃圾处理场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新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加快老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扫尾工程,优先完善城市排水管网系统,全面实现城市排水雨污分流制,切实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切实改善东河双桥断面水质达Ⅳ类水环境功能目标。扩建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由日处理1.5万吨扩至3万吨,新建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5万吨,城市污水处理规模由现有合计的5.5万吨/日力争2020年达9.5万吨/日,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100%,

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城市环境容量和承载力,完善城市发展规划,严格城市功能区划,根治城市布局混杂导致的环境污染“顽症”。巩固“禁噪”成果,提高“禁噪”水平,综合整治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交通噪声,巩固噪声达标区建设,增加划定禁鸣街。“十三五”期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下,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下。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提高垃圾收集中转清运设施现代化水平,按照城市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加快城市绿化步伐,拓宽城市绿化面积,以创建“园林式居住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街道”为契机,建设城市公园绿地、环城绿化带、社区居住绿地、企业绿地,围绕城市道路主干线和东河穿城流域建设绿色走廊,形成点、线、面结合与乔、灌、草互补的绿地系统,提高城市绿化整体水平,到202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保持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8.8平方米以上。

5.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改善

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把解决“三农”问题与创建生态乡镇和环境优美乡镇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以农村垃圾治理为重点,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垃圾清运集中处理与就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焚烧炉建设,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农村污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建设,新建芒宽、潞江、板桥、金鸡、河图等5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抓好农村沟塘、河道的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深化生态乡镇创建活动,结合农村能源开发建设和改“厨、厕、厩”,大力发展沼气池、节能灶、生态厕所、卫生厩、提倡畜禽圈养,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重点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改善农村居住卫生环境,绿化、美化居住环境,推广沼气、太阳能、液化气等清洁能源,2020年所有21个乡镇(街道)均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隆阳区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区、国家级生态区。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发展有机农业、无公害农业、生态农业及节地、节水、节肥、节药的节约型农业,全面推行生态农业关键技术,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积极推广秸秆、粪便沼化还田,加快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加强农药管理,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品种农药,禁止使用有机磷农药。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减少农业的白色污染。把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有机农业技术相结合,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产品认证工作,建设无公害冬早蔬菜基地,提高农业经济增长的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推进治污减排

1.强化结构减排

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三次产业协调、稳定、高效发展,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产业的科技含量,向深加工化、高附加值化方向转变,实现产业结构高级化。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发展从主要依靠规模扩张,向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并重转变;从主要依靠传统产业发展,向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加快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重转变;从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实现技术和知识的集约化;产业结构的重心由加工程度较低的原材料工业向加工程度高的制造业的转变。

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工业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制,对新建工业项目从产业政策、生产工艺、厂址选择、污染防治技术等方面严格把关,推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逐步建立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污、高效率的工业经济增长方式。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优化选址,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依法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力争工业建设项目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高增产业、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建立结构优、素质高、效益好、后劲足、污染少的隆阳工业发展格局,推进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创建。

2.狠抓工程减排

推进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重点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主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城镇和乡村污水处理,建设规范化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成熟的工艺对城镇污水进行处理,实现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完善城镇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加强运营监管,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通过合理布局养殖业、加强养殖业环境管理、加强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等方式,推动养殖业污染治理,力争到2020年,8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加大制糖、生物制药、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的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在制糖企业继续实施废水深度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并以制糖业循环经济发展示范为契机,促进保升龙糖业公司上江分公司深化治污减排。

推进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进程。加强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减排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根据水泥窑的现状和特性,推进烟气减排示范工程建设,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工程,新建水泥生产线应同步建设脱硝设施。现有35吨以上燃煤锅炉应逐步实施烟气脱硫工程。加强非电力行业主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提高脱硫脱硝效率。加快工业烟(粉)尘控制。对烟(粉)尘污染企业进行摸底和排查,确定烟(粉)尘污染整治重点企业,重点对排污口不规范、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烟(粉)尘排放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加大矿山企业、铁合金、砖厂、搅拌站、水泥制品等产生扬尘、粉尘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推进顺和硅厂和丙麻硅厂烟(粉)尘治理,促使啤酒厂、香料烟公司整体搬迁治污,引导企业采用污染治理新技术、新设备等对烟(粉)尘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切实减少辖区工业烟(粉)尘排放量。

3.加强管理减排

建立完善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及落后产能企业的环境保护监督性监测制度,定期组织对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专项检查,逐步推行和实施主要行业单位增加值或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评价制度。加强制糖、钢铁、铁合金、硅冶炼、水泥等行业减排设施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施,确保减排设施稳定高效运转。加大对减排工作滞后、进展缓慢、处理不达标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监管、专项督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没有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要依法予以整改或关停。

(三)加强生态保护

1.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十三五”期间,按照建设生态隆阳的思路,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的方针,认真实施《隆阳生态区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力度,重点抓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优先保护天然林,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建设生态防护林,优先提高江河流域、公路沿线、水库径流区等生态脆弱区的植被覆盖率,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保持60%以上,稳定实现森林资源长大于消。以自然生态修复为主,合理规划保护林地,加强各级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加快国土绿化和后备资源的培育。实行封山育林、荒山造林、生态治理等配套工程,保证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加强农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开展农田污染综合防治,禁止一切未经处理的工业“三废”进入农田,以农家肥施用为主,减少化肥施用量,增加固氮农作物种植,恢复土壤

自身肥力,改善土壤质量,提高土地生产力。优化种植结构,改良耕作方式,鼓励深耕、混种、间种,对农田生态系统退化严重的部分地区实施轮作、休耕。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合理灌溉,杜绝漫灌、有灌无排行为,减少农田盐碱化。加大农田防护林建设,严格控制水土流失。对已经退化的农田生态系统,加大修复力度。

加大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增强城市生态承载力,保护城市关键的自然景观,大力推进城市绿化,构建城市绿地系统,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对重要湿地、文化遗址、自然保护区等特定生态系统的保护,重点是控制人为干扰,实现污染物零排放,保持原生植被和地质地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2.开展生态恢复治理

推进重点地区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使全区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状况明显改善。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区的要求,结合新的矿业发展需要,确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区域和重点工程;建立和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指标体系、责任机制、补偿机制和动态监测体系;区分各类矿山不同情况,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要求。重点监控瓦窑黄家地金矿开采、金厂河铜铁矿开采、椅子山铅锌矿开采及勐来河电站等矿电开发项目的生态保护,加快矿山采空区生态修复,遏制新的重大生态破坏,建立资源开发环境监管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公路铁路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力度,实施大瑞铁路和绕城公路沿线绿化美化等生态治理恢复工程。

加强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防治。按照“统筹安排、全面规划、突出特色、因地制宜、重点建设、分步实施” 的原则,以大流域为骨干,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思路,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蓄水保土农业耕作措施密切结合,通过调整小流域土地利用和种植结构、改变传统落后的耕作方式、完善沟渠引排和护岸护坡工程和建立坡地拦蓄工程,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加强澜沧江、怒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继续推进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确保“十三五”期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不低于150平方公里。在瓦窑、杨柳、西邑、水寨、板桥、蒲缥、金鸡等乡镇启动生态修复工程、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生态移民扶贫工程,促进全区生态良性循环。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以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野生动植物主要原生地、栖息地、迁徙地、生物廊道带以及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区域为重点,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围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中各优先领域及其行动,编制系统的、可操作性强的隆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省级战略与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制定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建设、扶贫减贫等实际,并有较大可能获得各级和不同国内国际渠道财政和技术支持的项目活动。

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成为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示范区。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效果的调查评估,促进保护区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努力推进新建自然保护区,建立多类型、分布合理、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到2020年全区受保护面积比例占国土面积不少于33%。

(四)防范环境风险

1.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

防范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掌握全区化学品生产、使用和存储的种类、数量、行业、分布等信息。严格控制涉及高污染、高风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规模,定期开展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的风险防控执法检查。加强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的风险监管,减少消费和使用过程中的化学品环境风险。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推行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PRTR)制度,降低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环境风险。严格控制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强化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学品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力度。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生产工艺与设备,降低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合理再生利用已产生固废,规范处理、填埋无法再生的固废。在提高制糖废渣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拓宽冶金行业产生的冶炼废渣和炉渣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促进各类废弃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危险废物的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环保设施和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监管。加强对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建立污泥处理处置台帐制度,加强污泥运输环节的监管,加强对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

2.加强辐射安全监管

提升辐射监管能力。加强核与辐射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开展辐射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并形成日常辐射环境监察能力。建立全面的污染源管理台帐记录,制定严格安全保障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健全环境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加强辐射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全过程管理制度。协同省、市环境辐射安全管理部门,对隆阳区范围内涉源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建立严格的涉源单位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放射源身份证”管理制度,建成全区放射源在线监控系统,实现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全过程监控。对新建电磁辐射类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环保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对电磁辐射项目的日常监管与监督执法。认真处理好电磁辐射类项目群众投诉、信访事件,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五)提升环境管理能力

1.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有针对性地优化提升环境监测机构装备水平,配备环境仪器、设备及人员,力争达到国家西部三级标准,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建立隆阳区饮用水源地全分析协作机制,确保区域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年进行饮用水水质全指标分析。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加密土壤监测点位,在增强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能力的同时,不断提升土壤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到2020年,监测站硬件水平达到三级站标准,监测能力全面满足隆阳区的环境管理监测要求。

2.强化环境监察及执法能力建设

实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提标升级工程,重点加强交通、取证、快速定性监测仪器以及现场通讯指挥设备、现场数据传输设备、移动执法终端等现代化装备的配备。进一步扩大12369环保热线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实现环境监察大队与环境监测站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的联网。推进监察手段的现代化,逐步实现自动网格化和智能化。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建设一支具有环境理论基础,法律法规熟悉,掌握规范程序的标准化、快速反应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开展全区土壤污染现状调查、重点设施电磁辐射调查等基础工作,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提高环境信息化支撑能力

建立和完善隆阳区环保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体系,充实人员队伍,加强设备配置,建立培训、考核体系。建成高度集成的环境保护管理信息系统、环保系统综合办公自动化、城市环境信息网络。整合环境信息资源,实现环保系统信息资源共享,推进环境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建立全区污染源信息系统、重点源在线监测系统、环保科技信息系统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指挥控制系统,提高环境污染监管能力。

4.提升环境宣教能力

围绕污染物减排、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举措,加强环境宣教机构的能力建设,强化环境宣教机构获得音像与图片资料、大型宣传活动的软硬件支持能力。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联动,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全民环境教育培训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向公众普及环保科普知识及环保法律法规,利用短信息、网络等新媒体开展环保宣教,开发新型宣传教育工具。建设环保教育及宣传示范基地,为环保教育及宣传活动提供场所,综合示范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

五、重点项目及投资

(一)重点项目

为实现“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目标,规划共设置了环境质量改善、治污减排、生态保护、风险防控、环境管理能力建设5大类39项工程。其中,环境质量改善工程18项,治污减排工程6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5项,风险防控工程4项,环境管理工程6项。

环境质量改善工程主要包括东河流域综合整治、瓦窑河重金属污染治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后备水源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扬尘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16项。

治污减排工程主要包括制糖企业深化减排治污、采选矿企业重金属污染治理、硅冶炼重点工业污染源烟(粉尘)深化治理、啤酒、香料烟企业整体搬迁治理工业“三废”、等6项。

生态保护工程主要包括水土流失治理、铁路和公路建设沿线生态恢复、矿山采空区生态恢复、瓦窑道人山自然保护区建设等5项。

风险防控工程主要包括环境风险源调查评估、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危险废物控制和管理、核与辐射能力建设工程等4项。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区环境监察大队和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队伍建设、环境信息中心建设、环境宣教中心建设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6项。

(二)环保投资

规划项目总投资17.57亿元,其中,环境质量改善工程10.70亿元,占总投资的60.90%;治污减排工程5.95亿元,占总投资的33.86%;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0.75亿元,占总投资的4.27%;风险防控0.07亿元,占总投资的0.40%;环境管理工程0.1亿元,占总投资的0.57%。详见表5.1-1和附件。

表5.1-1 隆阳区“十三五”规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

类别

主要建设内容

投资

(万元)

占比

项目数

环境质量改善

东河上游综合治理、瓦窑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城市黑臭河道整治、城市扬尘治理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城市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等

107012

60.90%

18

治污

减排

采选矿重金属污染治理、制糖企业深化减排治污、顺和硅厂烟(粉)尘治理、丙麻硅厂烟(粉)尘治理、啤酒公司整体搬迁治污、香料烟公司整体搬迁治污等

59500

33.86%

6

生态

保护

水土流失治理、大瑞铁路沿线生态恢复、绕城公路沿线生态恢复、矿山采空区生态恢复、瓦窑道人山自然保护区建设等

7500

4.27%

5

风险

防控

环境风险源调查评估、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危险废物控制和管理、核与辐射能力建设工程

700

0.40%

4

环境

管理

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队伍建设、环境信息中心建设、环境宣教中心建设、环保宣传教育等

1000

0.57%

6

合计

175712

100.00

39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纳入到隆阳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提高环境保护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和地位。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统一领导,由区政府统一协调,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分级实施,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坚持高度重视“十三五”环保规划实施工作,抓工作部署,抓督促检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落实目标责任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落实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任本辖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人,以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实施部门。组织专家对各级主管部门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根据考核办法和制度对考核结果达标的部门和领导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进行处罚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媒体上公示各级政府部门落实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考核结果。

强化评估考核。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考核,把主要任务和目标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和环保责任考核,规划期末对各项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向社会公示考核结果。

(二)政策、机制保障

完善政策体系。根据国家以及地方关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依照隆阳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隆阳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地方性政策和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保护重点,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办事职责权限。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及其委员会的依法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加强内部监督,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执法机构,稳定执法队伍,严格执法,强化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完善政策鼓励措施。积极促进政策创新,利用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利用生态环境补偿经费引导企业和农民重点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对城市污水治理、固体废物收集利用、城镇绿化和森林建设、有机复合肥生产以及生态农业开发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在投资、税收、征地、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继续完善“河长制”等制度,保障河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在推进环保产业进程中,要全面放开环境保护市场,推行环境供给市场化。广泛采用PPP、TOT、BOT等模式和第三方治理、监测、运行、维护服务,政府重点制定规划标准和政策,建立政府执法和企业守法的环境,为环境保护市场化创建制度和政策。

(三)资金保障

建立高效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经济政策和手段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尽快建立符合隆阳区发展需要和市场经济特点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加强有关环境政策的调查研究,积极探讨资源环境优先的财政税费政策。研究制定鼓励技术进步、减少污染排放和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的激励措施。

建立多元化投资渠道。继续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共财政体制。重点保障环保治理、生态建设、风险防范、监管、监察、监测、科研、宣教、信息化建设等经费。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作用,积极争取国家、云南省和保山市对隆阳区生态环保事业的支持。开通绿色金融和绿色资本市场渠道,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激励和导向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加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BT、BOT、TOT、PPP)的稳定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实行国家、地方、集体、个人共同出资,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鼓励公平竞争,政府依法保障各类投资者权益和公众利益。

强化资金管理。建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大现有各项资金对环境生态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如基本建设资金、财政支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和各种转移支付资金等,都要与环境生态建设项目有机结合,优先安排。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计,对资金使用失误进行责任追究。

(四)科技保障

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鼓励科技创新,开展切合实际的环境管理政策研究以及为环境管理服务的监测、监控技术研究。提高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提高环境保护的科技水平,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制定环保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提高环保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完善规范环保产业市场的各项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环保市场运作规范,大力发展环保咨询服务业。

进一步拓宽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领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协作。鼓励外商积极开展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拓展与周边的市、县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五)社会保障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开辟有效的意见表达和投诉渠道,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的对接平台。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化解环境矛盾与纠纷的作用,为百姓分忧,为政府助力。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合法、理性、规范地开展环境矛盾和纠纷的调查和调研活动,对其在解决环境矛盾和纠纷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沟通、对话协调、实施协议等行为,提供必要的帮助。到2020年,形成畅通的公众环保参与渠道。在环境政策法规制定、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和其它涉及公众利益的许可程序中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决策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鼓励各类非政府的环境组织代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建立公众参与的行政和司法保障制度。

加强公众环境监督。正确引导公众和媒体履行环境监督义务。培育公众环境公益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对环境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者给予奖励和保护。鼓励社会团体参与监督、举报和诉讼活动。建立信息获取、利益表达、利益凝聚、决策商谈和救助机制等组成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社会团体参与规划决策、生态建设、环境公益诉讼救助等平台。

构建全民参与格局。强化公众教育,明确公众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培育和提高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推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手机等媒体积极履行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社会责任,培养公众的环境伦理和道德,使公众理解并支持环保政策,知晓环境知识,提升环境素养,掌握参与技巧,提高参与能力,推动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保事务。培育公众的现代环境公益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和媒体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多元主体制衡监督体系,形成“环境情况社会知悉、环境保护广泛参与、环境问题共同解决、环境服务社会共享”的良好局面。

附件:隆阳区“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项目表

附件

隆阳区“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项目表

项目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内容及规模

实施年限

投资估算(万元)

牵头单位

环境质量改善

1

隆阳区怒江流域一级支流东河上游综合治理

新建

综合治理东河流域保山坝区段24.2千米,河道疏浚、河岸绿化、生态恢复等。

2016-2020

40408

区环境保护局

区区水务局

2

隆阳区瓦窑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新建

综合治理瓦窑河流域两岸重金属污染,清理河床尾矿,客土治理污灌农田沙化土壤并恢复生态。

2016-2020

8600

区环境保护局

区区水务局

3

城市黑臭河道整治

新建

对红花河、西大沟、大桥河等城市黑臭河道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河道截污管铺设、污染底泥清除、河道生态建设和河道管理等

2016-2020

4000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隆阳区北庙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防治

新建

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

2016-2020

21704

区环境保护局

区区水务局

5

隆阳区大小海坝水库城市后备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防治

新建

城市后备水源大小海坝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分及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

2016-2020

5000

区环境保护局

区区水务局

6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防治

新建

16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及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

2016-2020

1600

区环境保护局

7

城市扬尘治理工程

新建

积极防治城市施工建筑场地扬尘,开展PM2.5监控;设置绿化隔离带,逐步减少裸土地面,减少二次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016-2020

300

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内容及规模

实施年限

投资估算(万元)

牵头单位

环境质量改善

8

城市噪达区扩建工程

新建

完善城市噪声环境监测,编制噪声功能区划报告,划定噪声功能区,扩建噪声功能达标区。

2016-2020

200

区环境保护局

9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新建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估,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完成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划分,建立土壤环境管理框架体系,对土壤环境保护实施动态管理

2016-2020

2000

区环境保护局

10

扩建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新建

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1.5万t/d。

2017-2020

4500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

新建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新建

新建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1.5万t/d。

2018-2020

6000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

新建芒宽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新建

新建日处理2000吨的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016-2017

1000

芒宽乡

人民政府

13

新建潞江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新建

新建日处理2000吨的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019-2020

1000

潞江镇

人民政府

14

新建板桥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新建

新建日处理2000吨的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019-2020

1000

板桥镇

人民政府

15

新建金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新建

新建日处理2000吨的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019-2020

1000

金鸡乡

人民政府

16

新建河图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新建

新建日处理2000吨的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019-2020

1000

河图镇

人民政府

17

生态乡镇建设

新建

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隆阳区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区、国家级生态区。

2016-2020

4500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8

16个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新建

16个乡镇农村环境脏乱差整治

2016-2020

3200

16个乡镇人民政府

小计

共18项

107012

项目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内容及规模

实施年限

投资估算(万元)

牵头单位

治污减排

1

采选矿重金属污染治理

新建

采选矿企业重金属污染治理

2016-2020

4000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

制糖企业深化减排治污

新建

制糖企业工业“三废”深化治理

2016-2020

2000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3

顺和硅厂烟(粉)尘治理

新建

硅冶炼烟(粉)尘治理

2016-2020

1000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4

丙麻硅厂烟(粉)尘治理

新建

硅冶炼烟(粉)尘治理

2016-2020

1000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5

啤酒公司整体搬迁治污

新建

啤酒公司整体搬迁治理工业“三废”

2017-2018

31500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6

香料烟公司整体搬迁治污

新建

香料烟公司整体搬迁治理工业“三废”

2017-2018

20000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小计

共6项

59500

生态保护

1

水土流失治理

新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2

2016-2020

1500

区水务局

2

大瑞铁路沿线生态恢复

新建

大瑞铁路沿线绿化美化等生态治理恢复

2016-2020

1400

大瑞铁路建设指挥部

3

绕城公路沿线生态恢复

新建

绕城公路沿线绿化美化等生态治理恢复

2016-2020

1000

绕城公路建设指挥部

4

矿山采空区生态恢复

新建

各矿山采空区生态恢复

2016-2020

2400

保山市国土局隆阳分局

小计

共5项

6300

项目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项目内容及规模

实施年限

投资估算(万元)

牵头单位

风险防控

1

环境风险源调查评估

新建

对辖区内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进行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

2016-2020

100

区环境保护局

2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

新建

开展化学品调查,掌握全区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等信息。加强化学品过程监管,加强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学品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管理

2016-2020

100

区环境保护局

3

危险废物控制和管理

新建

加强医疗废弃物、化学废弃物等有毒有害物品全过程监测、监控和管理,实施专收集、专线清运和集中处置

2016-2020

200

区环境保护局

4

核与辐射能力建设工程

新建

加强监测设备配置、机构人员建设,提升辐射环境监管能力

2016-2020

300

区环境保护局

小计

共4项

700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1

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项目

新建

主要针对环境监察执法等管理机构与人员、硬件装备、业务用房的建设和完善。

2016-2020

200

区环境保护局

2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新建

主要针对环境监测机构与人员、仪器设备的建设和完善,完成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2016-2020

200

区环境保护局

3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队伍建设

新建

开展隆阳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队伍建设

2016-2020

150

区环境保护局

4

环境信息中心建设

新建

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开发支撑业务、政务和信息共享的应用系统平台

2016-2020

150

区环境保护局

5

环境宣教中心建设

新建

充实环境宣教中心人员及设备等

2016-2020

150

区环境保护局

6

环保宣传教育

新建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介,采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下乡等方式大力开展环保宣传

2016-2020

150

区环境保护局

小计

共6项

1000

总计

共39项

174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