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人民政府领导挂钩重点工业企业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5-0-07_Z/2014-102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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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4-10-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进一步发挥区级领导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挂钩帮扶作用,持续扩大全区工业经济总量,加快实现工业转型升级。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行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区直部门挂钩重点工业企业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挂钩工作

根据全区工业企业生产现状,确定区人民政府领导挂钩帮扶规模工业企业21户。按照“问生产、问发展、问市场、问困难、问要求,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的原则,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原料供应、土地供给、贷款融资、用水用电等生产要素问题,帮助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及扩大再生产,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生产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挂钩区人民政府领导为挂钩帮扶企业第一责任人,要针对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并亲自过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挂钩部门主要领导为挂钩帮扶企业的直接责任人,要积极协助区级挂钩领导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掌握挂钩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运行监测,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要做好挂钩帮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关困难问题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困难问题协调解决情况和企业运行情况报送挂钩区级领导,以便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工业企业所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挂钩帮扶企业具体责任人,要全力配合区级挂钩领导和区直挂钩部门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的协调服务工作,部门及乡镇(街道)工作绩效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二)围绕重点,跟踪服务。挂钩区人民政府领导和区直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困难问题的跟踪服务和督促指导,为企业扩大再生产创造良好环境;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协调担保单位积极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或资金扶持;要加强对水、电、煤、运等生产要素的协调,最大限度为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提供保障;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资源节约、减少环境污染;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转变作风,帮扶解困。区人民政府挂钩领导及挂钩部门要主动深入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为挂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企业提供市场、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对企业申请办理的审批核准事项,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加强与区级挂钩领导、区直挂钩部门的沟通衔接,在企业发生重大问题或纠纷时,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到现场,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区级挂钩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并配合区委、区政府派出的工作组和挂钩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妥善解决好群众纠纷,严防事态扩大。

(四)强化督查,确保落实。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督查推动工作落实的通知》(隆办发〔2013〕8号)要求,由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区人民政府领导及挂钩部门帮扶企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末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民政府,确保挂钩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因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给挂钩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格实行问责。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