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和违法用地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685-0-10_B/2014-022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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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4-02-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隆阳区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全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基础薄弱、规划工作相对滞后,私搭乱建、环境脏乱差、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为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全面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效解决违法用地建设等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抓好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和违法用地建设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我区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布局分散,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难以按合理规模配置,村庄空间布局现状形势严峻。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坚持以村庄规划为引领,强化村庄规划的调控引导作用,规范有序进行个人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活动,建成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村庄。

二、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管理机制

保山中心城市1050平方公里规划控制范围区内的永昌街道、兰城街道、河图镇、板桥镇、金鸡乡、辛街乡6个乡镇(街道),要强化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及时设立村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负责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按照《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保发〔2013〕15号)要求,各行政村由村支书作为本村规划建设管理第一责任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大型村庄应配备至少2名专职或兼职的规划建设协管员,负责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他村庄可视实际情况配备规划建设协管员,人员由村集体自定,不得少于1人。涉及乡镇(街道)于3月10日前将确定的村庄规划建设协管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杨素梅,联系电话:2120400,传真:2129688。

三、完善防控体系,严格查处违建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堵住新增,严控在建、分期拆除”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违法用地建设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实行违法用地建设整治包保挂户责任制。永昌、兰城街道和河图镇领导班子成员要挂片到各村委会(社区),负责组织协调整治工作,街道和社区干部要挂钩到小组(小区), 严格落实包政策宣传、包日常巡查、包发现制止和包整治处置“四个包保”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包保到组、责任到人。对新增和复工违法建设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2013年2月20日以后新增未处罚的违法建筑要摸清底数、制定计划、分期拆除。保山中心城市1050平方公里规划控制范围区内的其他乡镇视情况实行包保挂户责任制。

四、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和违法用地建设整治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确保全区城乡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区政府督查室、区住建、国土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也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积极协助并督促乡镇(街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造成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无序和违法用地建设势头蔓延等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