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潞江镇百花村等4个村信用村称号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85-0-02_Z/2016-0124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3-12-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
2013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切实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全区信用村创建工作“一创两建”活动开展以来,信用村建设在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有效促进了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拓展了三农融资渠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隆阳区信用村创建实施办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潞江镇百花村、芒宽乡吾来村、瓦窑镇横山村、河图镇青阳村4个村信用村称号。
希望被授予信用村称号的4个村再接再厉,增强信用意识,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信用村为榜样,积极参与“一创两建”活动,共同推进诚信社会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