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2-01314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1-31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保政发〔2021〕10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高隆阳区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草了《隆阳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区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在此基础上,力争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市场主体多起来。到2025年,全区市场主体数量达11.74万户、年均增长14.31%,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130户;全区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3.08万户、年均增长23.798%,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33户。
——市场主体大起来。到2025年,全区“四上”企业数量达544户、年均增长11.21%,力争实现倍增。
——市场主体活起来。到2025年,全区市场主体活跃度达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区GDP比例超过56%;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4万个左右。
——市场主体强起来。到2025年,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4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50户;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0.8万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125个。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全链条重塑咖啡产业、做大做强生猪、肉牛产业,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实施规范提升行动、“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25年,全区农业企业数量达3745户、年均增长23.798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数量达150个,年均增长15.2%。二是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加快中小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培育更多单项冠军、服务型制造企业、“独角兽”等优质企业。推动全区能源工作改革创新,大力推动新能源行业发展,加快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重点加大硅光伏产业发展,全力支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到2025年,全区工业企业数量达1931户、年均增长23.79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达148户、年均增长11%。三是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加快建筑业提质增效,以项目建设推动企业数量大幅增长,鼓励外地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隆阳。到2025年,全区建筑业企业数量达3263户、年均增长23.798%,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数量达138户、年均增长11%。四是培育壮大商贸企业。以消费、投资、出口为主线,创新商务工作机制,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增强商贸流通业辐射功能,不断扩大消费需求。到2025年,全区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数量达10776户、年均增长23.798%,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数量达198户、年均增长11.5%。五是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加快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货物运输、仓储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提升传统生活性服务业,促进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开展公益性服务,着力发展新型化、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加快现代物流、邮政仓储、电子商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服务业发展。到2025年,全区服务业企业数量达11108户、年均增长23.798%,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数量达4342户、年均增长15.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达59户、年均增长11%。六是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建立市场主体歇业评估机制,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级并抓梯度培育机制,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到2025年,全区中小企业数量达2.91万户,年均增长23.798%,个体工商户数量达8.56万户,年均增长12%。
(二)政策措施。一是提高登记注册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实现企业设立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掌上办理。二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严格执行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积极稳妥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广运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三是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制度,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调机制,组织开展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四是提升要素保障能力。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简化供水供电供气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五是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加强企业帮办服务,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开展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六是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七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八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市场主体法律服务,依法依规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九是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等政策措施。十是全面贯彻落实评价营商环境机制。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推进市场主体24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工作机制。
(三)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配套措施。三是强化考核监测。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四、涉及范围
《实施意见》适用全区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让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加快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发展格局,为推动隆阳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名词解释
“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信易贷”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