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525685-0/20230427-00018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4-27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隆阳区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了解政策,知晓内容,正确理解,现对《工作方案》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保山坝区生猪私屠滥宰行为的行为时有发生,市场内有出售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白皮猪肉。此次整治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要求,以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整治为重点,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做实群众工作,规范生猪依法屠宰,实现永昌街道、兰城街道等10个保山坝区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所有生猪(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定点屠宰,无私屠滥宰和“白皮猪”未经检疫合格上市等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区猪肉消费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范围

重点对永昌街道、兰城街道、青华街道、九隆街道、河图街道、永盛街道、板桥镇、金鸡乡、汉庄镇、辛街乡10个保山坝区乡镇(街道)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整治。

三、整治步骤

摸排宣传阶段(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10日);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6月11日—2023年6月18日);成果巩固阶段(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30日)。

四、职责分工

《方案》中明确了乡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在整治工作中的具体任务。

(一)摸排宣传。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编制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告知书,并印发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发放好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告知书,并对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户、经营户进行全面、彻底摸排,并形成台账,做到底数清、问题明、措施力。

(二)集中整治。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区农业农村局派出工作组,挂钩各乡镇(街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等部门力量,组成专班对行政区域内的私屠滥宰窝点、农贸市场、超市等开展无死角专项检查。二是开展专项执法。针对农贸市场、商店、超市、餐馆、酒店、宾馆、学校、集体伙食单位及加工企业等环节经营、售卖、加工未经检疫的“白皮猪”,移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针对私屠滥宰窝点,移交区农业农村局依法查处。针对因私屠滥宰造成环境污染,特别是东河面源污染问题,移交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依法查处。针对加工制售病死动物的犯罪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成果巩固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继续组织人员力量加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的日常巡查,严防售卖“白皮猪”现象死灰复燃,对私屠滥宰现象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切实巩固好专项整治成果。6月30日之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不定期对农贸市场、超市等相关区域进行巡查,发现经营“白皮猪”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整治成果持续有效。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保山市隆阳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875-313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