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隆阳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30203-0001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2-03
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隆阳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建设规划》)相关内容,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及依据
2021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市政府先后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9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保政发〔2022〕47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隆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生活品质新期待,结合隆阳实际,编制《建设规划》,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发文。
二、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意见,对于夯实基层基础,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群众,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设规划》紧紧围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健全党建引领机制为关键,以改革创新和能力建设为抓手,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强化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提高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水平,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区、美丽隆阳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建设规划》的正文有四个部分12个具体方面和6个工作专栏。
第一部分,发展环境。
1. “十三五”时期隆阳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一是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逐步健全;二是综合服务设施逐步改善;三是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四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2. 隆阳区城乡社区服务发展面临的挑战。“十四五”时期,我区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我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格局还不完善,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还很薄弱,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较为滞后,村(社区)就业吸引力、岗位认同感、队伍稳定性有待提升。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以优化民生服务、完善治理体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紧扣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等重大战略,不断拓展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广度和深度,努力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奋力谱写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在隆阳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努力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四是坚持改革创新。
3. 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全面提升,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牵头、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
2. 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新格局。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推动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
3. 推动服务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监护机制建设,以开展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为契机,定期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4. 服务基本民生保障。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重点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兜准兜住兜牢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5. 服务乡村振兴。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位置,紧紧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目标,推进美丽宜居家园建设。
6. 服务民族团结进步。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九+N进”为抓手,深入持久开展新时代城乡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民族地区产业发展,推进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提高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各族群众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7. 服务平安建设。以平安隆阳建设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进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学校、平安绿色家庭、平安绿色示范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平安隆阳建设向全区各行业领域、各区域和基层单位延伸,以细胞的“小平安”构筑市域的“大平安”,全面提升平安隆阳建设水平。
8. 完善优化服务设施布局。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努力构建基础设施多元化投融资保障机制,统筹用好上级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整合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9. 推进数字化服务。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持续推进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村(社区)政务服务自助设备布局,增加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受理、办理数量和范围,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公共服务自助办理,提高网上办事质量效率。
10. 选优配强工作队伍。组织实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规范和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优化村社干部性别、年龄、学历结构,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11. 抓实社区人才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强化社区工作者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12. 建立健全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完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提升村(居)务监督成效,推进村级事务“阳光工程”。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对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作出统一部署。
2. 落实保障政策。按照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多元投入的保障机制,确保村(社区)组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3. 强化制度支撑。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及时跟进制定、修订城乡社区服务法规政策。
4. 规范考核评估。本规划实施意见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
《建设规划》明确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压实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责任,推动《建设规划》有序实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