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政府召开第76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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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5-0-/2020-052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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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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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5-29
2020年5月26日,区长段生荣在区人民政府四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第五届区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会议共有15项议程。现纪要如下:
一、集中学习
(一)副区长杨俊波传达学习2020年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及4月29日、5月6日、5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近一个多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4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充分肯定了当前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的重大战略成果,深入分析了国内外疫情复杂形势,反复强调“决不能前功尽弃”,对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提出了明确指示要求,为我们在新形势下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区政府党组、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务必抓好“六保”促“六稳”工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二)副区长陈民萱传达学习《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精神
会议强调,区政府党组要增强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以《条例》指导实践,积极推动政府投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区发展改革局要根据《条例》确定的原则、要求及其权限,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进行梳理和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
(三)副区长李维增传达学习《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公告第二号)精神
会议强调,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为云南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国最美省份提供了法制保障。区政府党组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立健全全区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提升全区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弘扬民族优秀生态文化,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四)副区长陈民萱传达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
会议强调,区政府党组尤其是政府分管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扶贫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要重点审核绩效目标与脱贫成效的紧密程度,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务必抓好全区2017至2019年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五)副区长陆德富传达学习陈豪同志在省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区政府党组成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区政府党组要认真对照《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要把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抓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全区各族群众在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道路上一个也不掉队。
(六)副区长车加助传达学习赵德光同志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区政府党组成员要认真研读区志,站在新的历史高度上,从自然地理、经济政治、资源环境、制度文化、人口结构等方面,不断深化对区情、乡情、村情的认识。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密切监测经济运行,千方百计抓项目建设,全力以赴稳投资,务必抓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初心使命,激发奋进新时代的力量”重要论述,牢记初心使命。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弘扬光荣革命传统,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研究议题
(一)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关于《隆阳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认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要求,由区民政局牵头草拟了《隆阳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方案》,由区民政局按照会议所提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两办文件印发实施。
(二)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关于《隆阳区城市低保精准施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方案》,由区民政局按照会议所提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该事项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汇报。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解决城市低保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推进城市低保精准施保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把握标准,坚决杜绝“政策保、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保”,全面彻底整改“错保”“漏保”,做到“精准认定、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要加强信访维稳,切实将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会议听取了区应急局关于《隆阳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营房暨专属营区资产处置方案》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决定,为推动保山市国家级区域性跨国境救援基地和省级综合应急救援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可持续和项目投资管理,迅速组织项目验收。原则同意将隆阳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营房暨专属营区(占地15亩,建筑面积1696.03平方米)含负债一并划转至市应急管理局,作为隆阳区地方配套资金部分,隆阳区不再另行提供配套资金。待项目建成后,市应急管理局必须将部分产权(土地20亩,建筑面积3500.35平方米)无偿确权给区应急管理局。
(四)会议听取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退出国家PPP项目库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认为,隆阳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于2017年12月进入国家财政部PPP库,由于受政策等因素影响,项目融资困难,社会资本方提出终止项目合作,并于2018年12月1日签订了《隆阳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合作终止协议》。为尽快重启项目建设,隆阳区隆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寻找新的社会资本方,但截至目前仍无法找到新的社会资本方。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规定,入库之日起一年内无任何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将被清退PPP项目库。
会议决定,鉴于目前无法找到新的社会资本方继续开展项目合作,原则同意将隆阳区新型城镇化PPP项目退出国家PPP项目库。由区财政局牵头,住建、审计、司法、税务等单位配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五)会议听取了区林草局关于将国有林场国有土地有偿处置给集资户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将隆阳区国有林场升阳路33号院内2000年新建职工住宅楼1幢20套(占地面积496.2平方米)房产,参照2000年林场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有偿处置给20户集资户;由集资户按照分摊面积,必须依法缴纳土地使用价款,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的相关税费由集资户自行承担。原则同意将2010年危旧房项目玉泉路12号住宅楼1幢18套(占地面积344.69平方米)、升阳路33号1幢15套(占地面积345.91平方米),参照2010年隆阳区中心城区土地基准地价,有偿处置给33户集资户;由集资户按照分摊面积,必须依法缴纳土地使用价款,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的相关税费由集资户自行承担。
(六)会议听取了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招生方案(试行)》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该《方案》,由区教育体育局按照会议所提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后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汇报。
(七)会议听取了区商务局关于2020年保山端阳花市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决定,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10号)“暂停大型会议、会展、演出、体育赛事、聚餐、娱乐休闲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要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取消举办2020年保山端阳花市,改为举办网上端阳花市,该事项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汇报。
会议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尽快将取消举办2020年保山端阳花市的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并做好通告发布工作;区执法、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做好端午节期间民间自发聚集展会的整治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做好网上花街各项筹备举办工作,让广大市民采用新媒体方式居家体验传统民俗民风和网上购物。
(八)会议听取了区机关事务局关于隆阳区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全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公务用车有关管理规定,防微杜渐,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从严审批,厉行节约,坚决杜绝违规配置车辆的行为。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进程,切实规范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要尽快制定租用社会化车辆保障公务出行的制度规范,强化审核监督。要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严禁出现“乱申请使用、无任务出行”等违规违纪现象。要严格落实“三个定点”“一车一档”规范管理要求,确保公务出行安全、节约和高效。
(九)会议听取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建设用地不动产办证及划转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为切实解决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建设资金缺口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保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隆阳区人民医院异地迁建项目建设用地不动产权办证及划转的函》(〔2020〕—28),由保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隆阳区人民医院缴纳土地划拨款7504.8万元,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办理至隆阳区人民医院,将该建设用地产权由隆阳区人民医院划转至保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保山建投昌源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出席:段生荣、杨俊波、黄碧忠、李维增、车加助、陆德富陈民萱、宋 鹏、丁学龙、韩保胜、杨从明
请假:马 駸、彭 莉、田永学
参会:区人大常委会侯发林、区政协罗向前
列席:永昌街道张国耀,兰城街道李晓梅,九隆街道李沁昌,青华街道胡斌,河图街道陆耀禧,永盛街道彭飞,板桥镇杨海华,汉庄镇聂享耳,瓦渡乡王彪,杨柳乡杨润民,潞江农场杨军,新城农场张以彬,区纪委区监委赵峻萱,区委组织部线世魁,区委宣传部杨蓉,区委政法委张绍林,区委编办董国卉,区发展改革局张家瑞,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杨文军,区教育体育局张文学,区民宗局段锦诗,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况思园,区民政局甫润菊,区司法局王云芳,区财政局杨恩强,区自然资源局张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王国斌、姜晓东,区交通运输局王彦芳,区农业农村局吴有杰,区水务局陈新绍,区商务局聂爻,区卫生健康局王先飞,区应急局杨旭,区审计局袁英,区市场监管局陆云天,区林草局邵曰本,区信访局赵瑞龙,区执法局李绍勇,区国资委李湜,区供销社李军鸿,区投资促进局李颖南,区机关事务局赵丽娟,区交警大队李军,区税务局霍光明,区道路运输局万力,区消防救援大队彭安成,区森林公安局甫国仁,区疾控中心苏宏,隆阳区隆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姜晓东,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宋华、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