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召开第44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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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5-0-/2018-1228003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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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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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2-28

区人民政府召开第44次常务会议

2018年12月28日,区长段生荣主持召开第五届区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云南省防范化解政府隐形债务风险实施方案、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精神,研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等工作。

会议强调,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近年来,全省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经营规模稳步增长,整体实力持续壮大,活力、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在服务重大战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彰显了国有企业的责任与担当,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企业投资领域过宽、主业不优不强,无序竞争、同质化经营,经营效率不高;有的企业内部管控薄弱,管理层级多,盲目投资、占有资源,债务风险大;有的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尚未形成,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有的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全区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优化布局、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提高全区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在推动隆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骨干和带动作用。

会议要求,区、乡两级政府要按照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把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抓好抓实,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会议强调,省委、省政府对保山中心城市建设提出了“三个定位”(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给保山中心城市未来建设发展勾画出了清晰的轮廓。一是将该《规划》在全区性会议上进行传达学习,使全区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批复精神上来,共同推动规划的落实落地。二是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市级共同做好规划的引领和管控作用,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一张蓝图管到底,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指出,全面清理和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有利于各级政府预算统筹安排,改革财政支出固化格局,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增强财政投入的实效性,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科学配置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有利于财政资金公平规范,实现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整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

会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始终坚持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以“美丽隆阳”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着力推进绿色转型发展,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