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索引号
- 01525685-0-/2024-0530101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目录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5-30
序号 | 公开领域 | 公开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主动 | 依申请 | 区级 | 乡级 | |||||||||
1 | 征地管理政策 | 征地管理政策及补偿标准 | 1.法律法规和规章; 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管理政策出台实施后、征地补偿标准经批准后及时公开 | 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全社会 | √ | √ |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1.拟征收土地目的和用途; 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3.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4.明确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5号) | 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地实施单位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全社会 | √ | √ | √ | |
3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1.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2.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 1.《土地管理法》; 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5号)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 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地实施单位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全社会 | √ | √ | √ | |
4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1.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 2.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等; 3.安置途径、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4.其他听证的相关规定。 | 《土地管理法》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 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地实施单位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全社会 | √ | √ | √ | |
5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信息 | 1.提出听证申请的:《听证通知书》《听证申请书》及听证处理意见; 2.未提出听证申请的:无需听证回执书。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 听证通知书: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定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地实施单位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全社会 | √ | √ | √ | |
6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表。 | 1.《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征地实施单位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全社会 | √ | √ | √ | |
7 | 征地审查报批 | 征地报批材料 | 1.区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2.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报部项目涉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全社会 | √ | √ | ||
8 | 征地审查报批 | 征地批准文件 |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 1.《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相关信息批准或形成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 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地实施单位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全社会 | √ | √ | √ | |
9 | 征地组织实施 | 土地征收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区级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 《土地管理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形成土地征收公告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征地实施单位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全社会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