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 索引号
- 01525685-0-/2019-03202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3-20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协隆阳区
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常委、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提案办理基本情况
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全体委员坚持把推动隆阳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围绕当前隆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了广泛的智力支持和民意支撑,共提交各类提案140件,其中重点提案12件、一般提案128件。提案收悉后,区政府把办好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致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的重要抓手,狠抓制度设计,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督察督办,改进办理方式,确保政协提案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一是交办到位。区政协五届二次委员提案收悉后,区政府立即落实专人对140件提案认真分析、仔细研判,力争把每一件提案的真实意图搞清楚,把每一件提案的承办单位搞准确,逐一对所有提案明确了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及责任领导;5月7日,区政府专题召开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会上,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明确指出了以往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五个不到位”问题,深刻阐释了办好政协提案工作的重大意义,对2018年提案办理工作作出了“压实办理责任、搞好配合协作、加强沟通交流、抓牢督查考核”的工作要求;交办会后,各主办、协办单位立说立行,均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责任人,确保每一件提案都有专人抓落实。二是督办到位。提案办理期间,区政府各位分管领导也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牵头协调、主动过问提案办理工作,为确保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成效性,责成7家承办单位对2017年B类提案进行了续办续复,截至目前已办结转为A类的10件,因政策限制目前无法解决转为C类的2件;今年6月,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政协提案委,深入多个部门现场督察督办提案办理工作,对提案办理中存在的办理措施不力、办理进度迟缓、办理结果不满意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时限要求。三是办理到位。今年,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讲求实效为目的,转变工作作风,注重沟通互动,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大问题不绕道、尽力解决;难问题不拖拉、尽快解决;老问题不回避、尽量解决。截至目前,140件提案均已回复、办理到位,提案办复率、委员见面或电话沟通率、已收回执满意率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交办的任务。
二、提案办理基本成效
在区政协常委会、各位政协委员的支持下,区政府科学部署,各承办单位履职尽责,真抓实干,积极吸纳委员建议,大力解决提案所涉问题,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即A类)有96件,占承办提案总数的68.6%。这部分提案比较具体,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既突出反映了群众关注焦点和热切期盼,又符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办好这些提案,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治理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区政府想方设法办出成效。比如段有文等6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乡镇村(社区)组干部补助的建议》。村组干部待遇问题一直都是区委、政府最关心的问题,今年隆阳区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改善村组干部待遇问题:一是2018年3月印发《关于规范和提高全区村(社区)组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隆组联发〔2018〕4号)文件,从2018年1月1日起规范和提高村(社区)组干部待遇;二是制定印发《隆阳区村(社区)干部绩效分层管理考核办法》(隆办发〔2018〕36号)文件,按照每年人均7200元的标准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年终绩效考核;三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年度考核等次,对村(社区)干部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进行相应的补助。比如王彦芳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幼儿园建设的建议》。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为加快发展学前教育,2018年,隆阳区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579万元、省级153万元、浦发滇西边境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16208万元,新建幼儿园18所,将安置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在红花一期、二期安置小区、和平路、龚家庄、下村保障房、廖沈拆迁安置小区新建7所幼儿园,其中有5所已投入使用。
(二)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即B类)有10件,占承办提案总数的7.1 %。这部分提案体现了委员热切期盼尽快完善辖区城乡基础设施,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但受经济实力等客观因素的制约,解决需要一定时间。为此,区政府认真研究,编制项目计划,争取项目、资金,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比如芒宽政协联络组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为确保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隆阳区加大非贫困地区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农村地区教育、卫生、文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统筹解决好农村地区协同发展问题。2017至2018年,在芒宽乡非贫困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项,涉及补助资金11843.05万元。
(三)受法律、法规、政策等限制,现阶段不能解决的(即C类)有34件,占承办提案总数的24.3%。这部分提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客观条件限制,或与现行的政策规定不完全吻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确实难以解决。承办单位耐心、客观向委员作了解释和说明,并得到委员的理解和认可。比如唐志燕委员提出的《关于成立隆阳区纺织行业协会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结合隆阳区实际,现有纺织企业8家的数量,达不到成立纺织行业协会的标准,目前成立条件暂不成熟,为此,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及时向委员作了沟通解释,得到委员的理解与支持。
三、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在办理工作中,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密切配合,确保了办理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高度重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委员提案办理作为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效率重要手段来抓。接到提案后,区政府迅速部署办理工作,印发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明确了责任领导、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工作要求等一系列办理工作要素,细化了工作举措,列出时间要求。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区级领导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加大对热点、难点提案的协调调度,有力地推进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积极争取支持,增加办理工作投入。随着脱贫攻坚广泛开展,群众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期盼越来越强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理所当然成了委员关注的焦点。区政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筹措大笔资金,增加办理工作投入,力补短板,助力脱贫攻坚。比如段有文等6位委员提出的《关于瓦马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的建议》。为确保隆阳区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2018年3月3日至15日,区政府分管理领导带领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深入16个乡镇进行产业扶贫项目调研,2018年全区计划实施58个项目,补助资金3659.43万元,其中:瓦马乡计划实施6个项目,补助资金780.45万元。
(三)密切配合,力保办理成效。部分委员提案指出问题多,建议意见涉及多个部门,为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承办单位积极担当,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办理工作。比如在办理民建隆阳总支提出的《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时,区委政法委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等单位召开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会议,对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再次明确各单位职责,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并对各种措施进行了论证,力争使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各项措施制度化。下步,将继续大力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四)重点督办,切实解决问题。为推动一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区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区政协五届二次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重点督办的方式,彻底解决了一批难点、焦点问题。比如刘义马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监控系统管理的建议》。隆阳区高度重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该提案作为推进全区“雪亮工程”是一个有利的契机,区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在永昌、兰城、九隆、青华4个街道全面排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502个监控点位进行逐一论证,科学合理的对监控点位进行规划设计,并起草《隆阳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视频监控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就建设主体、建设标准、建设数量、建设步骤、经费来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下一步,待区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按全区“雪亮工程”建设三年计划逐年推进实施。
四、办理工作的不足及今后工作打算
在区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区政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提案纳箴言、吸良策的积极作用,紧紧围绕促隆阳经济发展的目标,将提案办理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使全区的城乡基础设施、政务服务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获得了委员们广泛的认可和肯定。但也存在个别部门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审核不严,出现格式、分类错漏的现象。同时,受可用财力等因素限制,部分委员提出建设水利、交通基础设施的提案未能在年内取得实效,影响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下一步,区政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遵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统一部署,进一步凝心聚力,团结和带领全区干部群众,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辖区财政实力,为提案办理提供财力保障。同时,认真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对列入计划拟解决的提案和积案进行跟踪督办,切实落实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