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燃气安全隐患线索举报的通告
- 索引号
- 01525727-1/20230926-00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城镇燃气管理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6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征集燃气安全隐患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征集燃气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隆阳区行政区域内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及其相关违法违规经营线索。
(一)管道燃气
1.盗窃、破坏燃气设备、设施等行为;
2.燃气泄漏等隐患问题;
3.打孔等盗气行为;
4.管线沿线地质灾害等;
5.管道沿线违规施工、爆破、栽种深根植物、修建(构)筑物以及排放腐蚀性物品等;
6.其他对管道燃气设施存在威胁、造成损坏或可能影响安全的行为及隐患问题。
(二)液化石油气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行为的、私自设立供应点的或《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不合格(失效后)仍继续从事瓶装液化气供应活动的;
2.无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门店)、流动商贩非法储存、沿街(村)灌装售卖瓶装液化石油气的;
3.液化气企业未按“四统一、一规范”(统一服务规范、统一配送车辆、统一配送人员着装、统一配送标识、规范销售价格)要求开展统一配送的、送气员未落实入户指导和安全检查的、送气员携带气瓶进入地下室或电梯等密闭空间的行为;
4.向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供应液化气用于销售行为的;
5. 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二、受理要求
(一)举报信息应提供。被举报人姓名或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等。
(二)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三)举报应当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不得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扰乱燃气市场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举报行为。一经查实,必依法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
三、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0875-3067210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84号718室
四、其他事项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诚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燃气安全隐患线索。受理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不以任何形式向外界透露举报人信息。举报自通告颁布之日起执行。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