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的点赞!云南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上央视了
- 索引号
- 115330015798377733-/2021-0316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旅游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3-16
大大的点赞!云南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上央视了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一年一度的央视3·15晚会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和议论的热点。欣慰的是,让云南人骄傲、让消费者满意的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获得了3.15晚会的充分肯定。
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是云南省深入推进“旅游革命”,全面提升“购”的品质,切实维护游客权益,营造云南诚信旅游良好环境,进一步提升云南旅游形象的开创性举措,也是云南省向广大游客作出的郑重承诺。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5月1日起,云南省16个州市全面实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如今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该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各州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会按照受理渠道分级受理审核游客提出的退换货诉求,自商品售出之日(以销售单据日期为准)起30日内实施无理由退货,进而全面提升游客购物品质,不断优化游客购物消费环境,持续提高商品销售企业售后服务水平,及时、高效、便捷地向游客提供退换货服务,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游客在云南省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且证照齐全的旅游商品销售企业(店)所购买的旅游商品,只要符合条件,均可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提出退换货诉求,也可以拨打96301退货服务热线或到“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申请退货。
来自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统计数据显示,“30天无理由退货”自实行以来,截至2021年2月底,全省共为游客办理退货13238起,退款金额9386.15万元,游客对“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9.6%,全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达到130个。毋庸置疑,“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在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全省购物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为赴滇游客提供便捷、高效退货服务,增强游客体验感、便利度,营造“消费满意,购物放心”的旅游环境,守护好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