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河图街道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525763-4-/2019-1203017
发文机构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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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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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12-03

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河图街道2020

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河图街道2020度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河图街道办事处

                            2019121

河图街道2020度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违规用火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推进依法治火,力争通过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改变林区群众落后的用火习俗,在源头上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区人民政府要求,结合河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查处野外违规用火为核心,以《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保山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暂行)》为依据,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公约》治理野外违规用火的作用,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构建“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全民防火”的森林草原防火长效机制。在抓好火源管理常规工作基础上,成立专门的行动组,开展野外火源督查、检查、巡查活动,从严从快查处野外违规用火。通过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强化依法治火,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守法、规范用火的思想意识,从源头上管住野外火源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努力建设“青山叠翠、绿水长流、候鸟栖息、鸟语花香、游人如织”大美河图景象

二、工作措施

(一)时间要求。2019121日开始至雨季来临

(二)责任分工。街道社区组干部、护林员、巡查队员等为专项治理行动骨干,各社区具体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各社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行动要求。以社区为单位,每个有林地的社区组建一支行动队,对林区周边100米范围内对违规用火进行查处。各工作组要加大野外违规用火巡查力度,充分收集掌握现场违规用火证据,适用林业处罚的,坚决给予行政处罚,实施林业处罚困难的,居民公约》进行处罚,确保在短时间内完成个案查处。

(四)主要任务。以保山中心城市面山、哀牢山、魏家大山、麦场大山、曾家山为重点,做到林区和林缘100米内禁止用火。各社区、成员单位要建立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野外火源管控机制,防火检查站(卡)要做到增卡增人,做好入山检查登记,严禁火种入山结合野外火源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分组包片的方式,组织社区干部、护林员、巡查队员等,开展巡查、检查,确保不留死角;采取强化宣传教育、严惩处、反面典型通报等方法,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讲清楚随意用火引发火灾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采用割除填埋可燃物搞好生产。严格查处违规用火,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在组进行公示,始终保持对野外违规用火严打严控的高压态势;整治野外火源点多面广、难防难控的现状,坚决杜绝见烟不闻不问、违规用火久拖不决的现象,避免因工作疏漏、管制不到位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情况发生。

(五)查处依据。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视情节进行处罚。为提高处罚时效性,也可运用《社区居民公约》进行处罚。对不服从处罚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请森林公安启动案件督办机制,限期破案。对故意纵火烧山的从快从严从重查处,绝不姑息。

(六)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负责按照《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充实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的通知(河发〔201998号)关于成员单位责任区的划分,对各社区开展不间断巡查,督促检查各社区“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对违规用火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处的或应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情、火灾的社区,一律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各社区要召开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主要领导带头亲自抓,把专项行动安排落实到村组,进一步细化野外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治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号召林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自觉转变和抵制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火形势,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街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的意识,切实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加强排查森林火险隐患活动、控制野外违规用火的重要手段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关键措施来抓,坚决抓好落实。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能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防患未然。各社区、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广泛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流动宣传车、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宣传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工作氛围,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社区要认真研究,明确具体的方法、步骤和责任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身上。专项行动组要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林区和林区周边100米范围的违规用火行为进行查处。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做到“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处罚力度,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一旦发现或接到举报,要及时赶到现场调查取证,查清肇事者并依法严惩。

(五)加大投入,做好保障。各社区要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为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执法环境。

(六)建立专项行动报告制度。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互通情况,专项行动期间,各社区要安排专人及时汇总上报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

(七)纪律要求。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理,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或《居民公约》进行严肃处理,杜绝因查处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违规用火随时发生的行为出现,特别是要通过对违规用火的严肃查处警醒其他随意违规用火行为。街道办事处将确实加大督查力度,对专项整理行动出现不作为或作为不到位,导致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社区,一律按《河图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