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街道2020年度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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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3-4-/2019-1203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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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河图街道2020年度森林草原火灾

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街道级处置森林草原火情应急机制,保证科学、安全、及时、高效地处置森林草原火情,把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隆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街道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及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和损失;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

(五)处置条件

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立即按本《预案》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街道办事处立即成立扑火指挥机构,负责承担处置森林草原火情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指 挥 长:陆耀禧 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段云强 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 长:杨从军 纪工委书记

沈国顺 林业站站长

成 员:徐建成 党工委副书记

杨 嵩 宣传委员

李晓凤 组织委员

李 燕 纪工委副书记

杜 剑 武装部长

汪建斌 办事处副主任

许连东 办事处副主任

杨晓峰 办事处副主任、河图派出所所长

杨 阳 办事处副主任

余 灵 财务室主任

石 磊 党政办主任

左贵云 街道消防队队长

毛文杰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魏英杰 河图中心学校校长

张国祥 河图中学校长

魏明亮 魏家中学校长

张桂艳 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早明洪 河上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雪飞 河上村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学天 金竹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魏亲帅 魏家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付发虎 田坝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永善 田坝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强云 大官庙社区居委会主任

赵桂凤 青阳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余 良 董官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尹平元 尹家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老五 尹家社区居委会主任

邓金明 化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扑火指挥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森林草原火灾处置的重要指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森林草原火情。如有相关岗位人员发生变动,新到岗人员顺延履职,不再另行发文。

扑火指挥所处置森林草原火情时,成立指挥调度组、火场工作组、后勤保障组,负责督促、协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

1. 指挥调度组职责: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根据现场情况上报有关森林草原火灾的动态,及时传达上级领导指示精神,调度扑火力量和物资运输。根据扑火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草原资源情况、火场气象趋势等,对火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就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为扑火前线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汇报扑火工作情况。

2. 火场工作组职责:全面掌握火场动态,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根据火场发展态势,制定处置措施和扑救方法,安全、高效处置火情,及时报告火情及扑救工作进展情况。

3.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应急扑火前线后勤保障工作;联系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扑火机具、扑火设备、救援物资、交通运输及后勤供给等保障。

三、火场监测及信息报告

(一)火场监测

根据火情处置需要,设立固定与移动相结合的监视观测哨点,严密监控林火发展动态。

(二)森林草原火情报告

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制度。街道指挥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调度、收集、整理、汇总和审核,同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度逐级上报。

四、应急措施

(一)扑火前线指挥

1.指挥机构。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指挥所的级别随之提高,指挥人员组成相应调整。

2.指挥原则。坚持“统一、逐级、分区”的指挥原则,并实行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必须执行上级的命令。

3.扑救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保护重点的原则;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的原则;坚持以应急扑火队为主、义务扑火队为辅;坚持速战速决、灵活机动、打烧结合、协同作战的原则。

4.应急通信。扑火前线指挥所要建立有线和无线移动相结合的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指挥扑火救灾的信息畅通。

5.安全防护。在火场外围划定安全地带,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把受到或可能受到山火威胁的群众及财产撤至安全地带。严禁组织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进入火场。对直接参加扑火救灾的人员,指挥员要作扑火动员,重点强调扑救安全和紧急避险的要求。

(二)扑救力量的组织和动员

1.扑火力量的组成。以应急扑火队、义务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主要负责扑打火线;上级专业扑火队、民兵预备役为第二梯队,主要负责火场清理;当地干部群众为第三梯队,主要负责火场看守。

2.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由当地社区、小组干部负责组织熟悉社情、山情、林情的群众,参与扑火救灾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3.跨区域灭火力量调集。增援力量以街道应急扑火队、社区义务扑火队为主要力量,街道应急扑火队为主、社区义务扑火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4.调动程序。街道应急扑火队、社区义务扑火队调动由街道办事处下达调动命令。

5.扑救力量及装备的运输。以自运为主,特殊情况由上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协调、组织运输。

6.新闻报道。有关森林草原火灾的报道报请区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审核报道。

7.应急结束。明火扑灭后,应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并留足够人员现场看守6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清理火场后,组织各扑火队及有关单位清点人数。除留守火场人员外,有组织、有秩序、分批次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

经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审核同意,报街道办事处批准,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撤出留守人员,恢复正常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秩序。

五、保障措施

(一)扑救经费保障。由财务室及时划拨扑救经费。

(二)扑火物资储备保障。街道级按照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储备应对森林草原火灾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社区级储备必要的扑火物资。

(三)扑救队伍保障。街道级组建1支30人以上的应急扑火队,社区级组建1支2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

(四)后勤与医疗卫生保障。发生火情后,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负责火场的后勤保障;河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医疗救护保障。

六、森林草原火灾的灾后处理

(一)火案查处。火情发生后,河图派出所、林区派出所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侦破火灾案件。对肇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责任人,由街道办事处进行问责。

(二)损失评估与工作总结。损失评估由林业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调查和评估,建立专项森林草原火灾档案,提出灾害恢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街道办事处指挥所写出扑救工作总结,逐级上报。

(三)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对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受伤、致残或者伤亡的人员,执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妥善办理。

七、附则

(一)应急处置办法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及管理。若需要更新,由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及时修订后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实施。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应急结束后,街道办事处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1)及时、准确提供森林草原火灾信息,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2)参加扑火救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物安全,表现突出的;

(3)在执行扑火救灾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4)为火案侦破提供准确线索或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中有重大贡献的;

(5)因扑火救灾牺牲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善后处理。授予烈士称号的,由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申报办理。

2.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者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2)故意发布虚假的火灾信息造成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的;

(3)在扑火救灾中,组织指挥严重失误或者不服从命令。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4)负责扑火救灾工作的公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的;

(5)对如实反映灾情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6)截留、挪用、贪污救灾款物的;

(7)在救灾工作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三)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河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四)《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