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河图街道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763-4-/2019-100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0-05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河图街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河图街道控辍保学工作管理体制,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建立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一、工作职责
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统筹协调全街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机制,营造全街道共同关注义务教育发展的浓厚氛围,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河图街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杨 嵩 宣传委员
成 员:李晓凤 组织委员
杨 阳 办事处副主任
杨晓峰 河图派出所所长
赵金彬 河图司法所所长
杨云鸿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 欢 团工委书记
魏英杰 河图中心学校校长
张国祥 河图中学校长
魏明亮 魏家中学校长
张桂艳 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瞿发先 河上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雪飞 河上村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学天 金竹林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魏亲帅 魏家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付发虎 田坝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永善 田坝社区居委会主任
余 良 董官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赵桂凤 青阳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江春 大官庙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强云 大官庙社区居委会主任
尹平元 尹家坝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老五 尹家坝社区居委会主任
邓金明 化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各成员单位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街道有关部门,同时抄报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保学的长效联动机制。
(一)社区: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安排区域内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劝返复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对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区域内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的孤儿和流浪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二)学校:对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负责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抓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工作。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的各个环节;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学生不因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学生不因学习成绩差而辍学;强化师德教育,尊重关爱学生,确保学生不因教育方式不当而辍学;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积极开展家访关爱行动,确保学生不因不公平而辍学。
(三)党政办:一是对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将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负责做好涉及控辍保学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网络宣传报道工作,加强网络舆论引导、管理和网络舆情监控。
(四)民政办:负责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及流浪辍学返校儿童等特殊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五)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对雇用未满16周岁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少年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2002〕364号)的要求责令其退回,并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六)司法所:负责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拒不送子女上学的家长(监护人),要配合城区人民政府采取送达法律文书、公诉等法律手段,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七)派出所:负责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及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加大打击拐卖少年儿童的工作力度,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顿,为义务教育学校创设良好的治安环境。
(八)综治办、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学校周边不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进行整治;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
(九)团工委、妇联、残联:切实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关爱困境儿童,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河图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