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高龄补助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 索引号
- 01525763-4-17_C/2017-042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1-24
隆阳区高龄补助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由原来的半年发放改为按季度发放,符合发放年龄的老年人,必须在符合前一个月起填申请;
二、新增对象及标准,从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按月计算;
三、终止发放的情况是:一是户籍迁出隆阳区范围;二是死亡;三是与其登记联系方式失去联系,无法查找满三个月的。
四、发放标准分两档:80-99周岁,目前每月50元/人,100周岁及以上发放35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