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性住房临时过渡减免租赁费用的
- 索引号
- 01525763-4-30/2017-010301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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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4-09
河政发〔2016〕34号 签发人:王国斌
河图镇人民政府
关于保障性住房临时过渡减免租赁费用的
请示
隆阳区人民政府:
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住房困难群众安置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隆政办电〔2014〕53号)精神,河图镇结合村庄整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疏堵结合”工作要求,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无房户和危房户妥善安置,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全面反弹,确保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鉴于保障性住房进行临时过渡的居民,生活条件相对较差,在城乡居民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过程中积极配合,自愿放弃建房,有效缓解了村庄整治的压力,为全区村庄整治工作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借鉴,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房屋租赁费用适当给予减免,特参照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过渡安置标准:8元/m2(由区级财政承担5元/m2,个人承担3元/m2)。
当否,请示。
(联系人:董海芹 联系电话:2851365)
河图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4日
河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