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图镇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63-4-17_Z/2017-010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11-02
隆阳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将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河图镇选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及中央、省、市、区对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结合河图镇选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成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通过换届选举产生我镇区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服务人民。加强国家政权建设,为推动全区经济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要在区选举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
2.坚持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选举。
3.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从2016年7月上旬开始,2016年12月底结束。2016年12月12日为区人大代表选举日。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与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7月上旬至2016年11月5日):
1.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河图镇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工作专题会议,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
2.成立选举工作组织机构。按照《选举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为加强换届工作组织领导,我镇特成立由镇党委书记王国斌任组长,人大主席、代镇长任副组长,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财政所所长、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人大秘书为成员的镇人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人大主席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日常工作。下设各选区设立领导小组,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选区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若干成员组成。
3.确定代表名额分配及选区划分。一是区人大代表名额以区下发指标为依据,代表14名(其中,代选2名)。二是代表人选条件和标准。严格按原省委书记李纪恒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搞好代表人选的考察;同时确保区代表连选连任三分之一以上。三是选区的划分。2016年河图镇区人大代表共划分为河村选区、河上村选区、青阳选区、化美选区、董官选区、魏家选区、田坝选区、金竹林选区8个选区。
4.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我镇区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选举工作。
5.做好培训工作。召开培训会议,开展换届选举工作8个选区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
6.做好宣传发动。按照上级布置,向辖区居民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以及省、市、区有关换届选举文件精神,并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通过宣传,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人大的认识,增强民主与法制观念,提高广大选民参选的积极性,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打好思想基础,确保选民参选率。
(二)选民登记阶段
主要工作步骤是:
1.培训登记员。要确定河图镇选区下设8个选区选民登记员,并进行培训,使其熟悉选民登记的范围、原则、方法等具体业务。
2.进行登记。采取“三增三减”的方法,即在上次选民名单中增加新满18周岁(截止1998年12月12日零时前出生的)、恢复行使选举权利、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对死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迁出选区的选民从选民名单上减去。
3.核对。由选举领导小组对选民登记进行检查核对,区选举委员会督查,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
4.公布选民名单。在11月15日前(选举日20日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发给选民证。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三)推荐和确定候选人阶段(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6日):
1.推荐、考察审查代表候选人(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2月5日)。
按召开选民会议,组织选民推荐候选人,并做好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无论何种形式所提候选人都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在提名推荐过程中,推荐者应向选民小组介绍所提候选人的情况。选举领导小组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后,上报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统战、政法等部门和人大有关机构,对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察,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和考察审查结果确定代表候选人,于11月26前(选举日15日前)按选区张榜公布。
2.酝酿讨论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5日)。
选举领导小组汇总各选民小组酝酿、讨论候选人的情况,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提出本选区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上报区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审核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后,于12月5日前分选区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
(四)投票选举阶段(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2日):
1.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一是做好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宣传介绍,使选民了解候选人情况。二是摸清参加选举大会、投票站、流动票箱和委托投票的选民人数。三是起草选举大会主持词,制定选举办法草案,确定社区选区选举大会主持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并搞好业务培训。四是印制选票、制作票箱,布置选举会场、写票处和投票站等。
2.组织选民参加投票。2016年12月12日是投票选举产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日。投票选举必须按照选举办法有序进行,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按选民的分布情况,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选民的原则,可以采取召开选举大会、设立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的形式进行投票选举。二是选举主持人应当向到会选民说明写票方法和注意事项。三是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同时,要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一是流动人口中的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地劳动、工作或者居住,有条件的都应回原选区参加选举;二是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但委托投票行为一定要规范,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切实尊重委托人的意愿。户口所在地(城市在街道社区、农村在乡镇)的选举机构要为流动人口委托他人投票或为他们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三是对在现居住地3年以上,但户口没有迁入的选民,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五)总结阶段(2017年1月中旬全面结束):
选举结束后,应在三日内以公告的形式向选民公布选举结果。同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选举结果,填写各种表册,按照文书档案管理的规定整理存档,并撰写选举工作总结,上报区选举委员会。确认代表当选资格有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代表当选资格无效。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
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法律、政策性强,按 “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总原则,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按照讲政治的要求,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在选举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办事,做执法和守法的模范。凡是工作需要解决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一定要及时逐级上报,请示批准,等答复后方可实施。重大问题要随时向区委和选举委员会报告。在选举中如果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认真查处,坚决予以纠正,保证我选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