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换届“十严禁”纪律要求
- 索引号
- 01525763-4-03_Z/2016-1231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6-05-26
一是严禁以暴力、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碍党员或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是严禁通过吃请、有价证券、微信红包、赠送现金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三是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以及黑恶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四是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参选人谋取职位说情、打招呼,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施加影响和干扰;
五是严禁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等违法手段破坏和妨害换届选举工作;
六是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煽动群众上访闹事、挑拨宗族关系制造事端等不正当活动;
七是严禁简化、更改法律法规规定的换届选举程序和步骤,走捷径、搞变通;
八是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检举、举证、控告换届选举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九是严禁村(社区)“两委”利用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私分公款公物,擅自处置、侵占集体资产,或违反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十是严禁换届结束后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集体资产等,影响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正常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