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倡议书
- 索引号
- 1153001MB11731300/2024042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4-24
各位家长、青少年儿童及广大居民朋友:
夏季天气炎热,一些学生私自到河边、水沟、坝塘游泳、戏水、捉鱼摸虾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溺水事件更是进入高发期。为深刻吸取以往溺水人员伤亡事件的惨痛教训,杜绝“溺水”悲剧发生,维护群众的生命安全,创设更安全的生活环境,我们特向家长、青少年儿童和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务必牢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遇他人溺水时不擅自下水施救。务必做到“四牢记”: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遇到同伴溺水时,及时报警和寻求成人的帮助,坚决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
二、增强安全意识,履行监护职责。广大家长务必增强监护意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工作、生活、学习再忙,切不可疏忽大意,要全力做好周末、节假日孩子的监管工作,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
三、多方积极参与,预防溺水事故。共同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加强防溺水教育。各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要安排专人对重点水域进行排查巡查,在河流、水库、池塘等地域和危险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放置救生圈、救生竹竿等应急救援设施;学校应密切与家长联系,做好对家长的安全提醒和引导,提醒和督促学生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工作。如发现有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地方游泳、玩耍,请您尽自己一份力量,及时进行劝阻制止,避免悲剧的发生。
四、加强应急教育,提高自救能力。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外出游玩时,要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儿童和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作为家长我们责任重大,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身责任感。同学们一定要珍惜青春、珍惜生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为了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共同织密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确保生命安全。
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宣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