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华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 索引号
- test-/2020-0919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19
青华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救济渠道:
1.当事人对本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在本街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3.当事人对本街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隆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因本街道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