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青华街道四抓四落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常态化
- 索引号
- test-/2019-060602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工作动态)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5-28
隆阳区青华街道四抓四落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常态化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辖区共有红花河、海尾河、东河等9条河道,全长17.45公里,在工作中采取四抓四落实,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常态化。
一是抓经费投入,落实河道长效保洁。街道明确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成立青华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每年安排河道保洁经费39万元。其中东河青华街道段实行社会化承包管理,每年投入资金13.8万元由第三方负责河道清淤、河面漂浮物打捞、岸坡管护等职责;其余8条河道聘用21名河道专管员进行日常保洁,每年投入资金25.2万元,确保每条河有专人负责。
二是抓河长巡河,落实河湖四乱清理。为及时有效解决河道在日常发现的问题,街道、社区两级河长落实徒步巡河制度,每月的5日、25日分别设定为街道河长“固定巡河日”,认真履行巡河职责,做到巡河留痕、工作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针对河道保洁及“乱占、乱建、乱采、乱堆”四乱现象存在的问题现场把脉问诊开处方,及时进行整治。街道范围的三太子河在汛期属中心城区泄洪河道,在河长巡河过程发现太平三太子河河堤开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通过街道、社区积极筹措资金,投入60余万元对500余米的河道及河堤进行加固和修复,有效确保了河道汛期安全度汛。
三是抓部门联动,落实河长办职能职责。对侵占河道、污染河道、电鱼等行为,街道河长办第一时间协调环保、水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整治,先后取缔红花河周边大型修理厂2个,拆除海尾河污染企业4家。查处城北防洪河污染洗车台1个,充分发挥街道河长办职责,做到河长制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是抓宣传引导,落实河道保护氛围营造。积极开展河道保护及环境保护宣传。青华海、红花广场等集中开展等多次开展集中宣传,并通过志愿者对河边商户及居民开展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市民不乱排乱扔垃圾,爱护河道。在辖区河道、湖泊安装河长公示牌10块、河道保护公约牌10块。建立河长制微信管理平台1个,通过管理平台及时宣传河道保护公约、适时发布河道日常保洁、河长巡河、河道整治等图文信息,营造良好河道保护氛围,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爱护河道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