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党工委 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781694964-/2019-0624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6-24
各社区,相关部门:
《兰城街道“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建设
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隆阳区兰城街道工作委员会
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0日
兰城街道“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有效提升城乡居民人居环境,推动兰城街道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干净、宜居、特色”的原则,结合兰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的工作目标,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核心,以“五创”工作为抓手(创卫、创文、创园、创生态、创森),下好“绣花”功夫、实施精准治理、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承载能力,提升城乡品质,打造宜居宜业的魅力兰城。
二、建设内容
(一)“美丽县城”建设
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完善城乡基本功能。
1.推进“厕所革命”
(1)新建改造城市公厕
建设数量充足、分布合理、干净卫生的城市公共厕所,到2019年底,新建公厕 2座(分别为:汉营卫生院旁1座、汉营社区小马路村1座),改造提升1座(汉营文化广场)。
(2)改造农村旱厕
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全面实施治污、治脏、治乱,对居民旱厕进行有序拆除或提升改造。按每个社区最多同时动工5户、一个月内完成、完成验收一户新批准改造一户的方式,严控私搭乱建行为,年内改造旱厕295座。到2020年底,旱厕改造完成率达到100%。
2.强化环境卫生治理
(1)加强人员队伍管理,提升保洁质量、范围,探索环卫保洁新模式。一是探索运行保洁、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营机制,促进保洁质量提升;二是探索垃圾收集、处理新方式,建设地埋式垃圾压缩处理站一座(锦绣安苑东南),6月底投入运营,提升垃圾处理效率,缓解垃圾积压现象。
(2)推进垃圾分类处置,设置分类垃圾桶,强化宣传引导,促进垃圾分类处理,2019年底,完成南香里小区、九隆名居小区、宏桥小区的试点推进。
(3)强化流浪狗治理,加强文明养宠的宣传引导,每月不定期开展一次抓捕收容,促进城市环境改善。
(4)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辖区河道、沟渠保洁力度和频次,确保清洁通畅;强化河道、沟渠排污监管,严防随意排污、新增排污源情况;大力推进河道、沟渠水域绿化,2019年底,完成水域绿化里程30%以上,2020年底绿化里程达100%。
3.推进路域环境整治
按照拆干净、扫干净、理清秀、绿起来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拆除违法建筑,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占道堆放现象,见缝插针增绿补绿、拆墙透绿。2019年底,完成安利医院、区民政局拆墙透绿工作实施,道路综合整治绿化里程30%以上,2020年底整治绿化里程达100%。
4.改造老旧小区
完善老旧小区基本功能,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楼宇外观形象,健全管理主体、提高管理水平,开展小景小品建设,全面改善老旧小区综合环境。2019年10月底,完成老旧小区改造试点2个(关楼社区怒江糖厂宿舍区、窑湾社区高黎贡山住宅区);年底前,推进5个小区组建业委会、实施物业管理(田心社区2个,窑湾社区2个,沙滩社区1个)。根据项目情况,逐年下达改造任务,力争2020年底,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完成。
5.拆除违法建筑
继续按照分片区推进的方式,持续开展城乡居民个人建房及违法用地整治。已拆促控,不断提升城乡风貌和规划管控,确保2019年12月前完成隆阳区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处置任务;将拆临拆违与人居环境提升有机结合,不断推进已拆除区域的复垦复绿。加大消除违建存量力度,确保零新增。各社区要加大违建拆除后环境治理工作力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整治有序,形式稳定。
(二)“美丽乡村”建设
以村庄规划编制、人居环境提升、推动绿色发展、倡导文明新风、健全长效机制为着力点,整体推进建设“布局美、环境美、产业美、人文美”的美丽宜居乡村。
1.建设标准
(1)严格执行中心城区规划管控及《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规范。
(2)美化房屋样式、优化房屋功能:设置门牌号;优化客厅、卧室、厨房、厕所(卫浴)、储物间或庭院等功能区;使用电、汽等清洁能源;对房屋屋顶、外墙整体提升风貌,生产用房得体美观;庭院种植花草、林果;推进旱厕改造;人居住宅与畜禽圈舍隔离比例不低于60%;有紧急避险场所,设施达到抗震要求;对古民居、古建筑等房屋有建档立卡、挂牌等科学保护措施。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村口有地名标志;道路整洁、畅通;有简单实用的综合排水系统,雨污分流;主干道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牌,实行“路长制”管理;供水供电设施到位,电力设施规范,线路安全、规范、有序;饮用水水源地设置水源保护区地理边界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达到80%以上;有固定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如篮球场、健身场所、文化活动室、图书室(不小于 20立方米,有报刊书籍)、避难场所(标志明显,场地硬化)等;有红白理事场所;有商贸服务网点、便民服务站;设置文化宣传展板;设置有停车线、标识牌及装有垃圾箱的专用停车场(地面硬化);有消防池或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有满足要求的防洪排涝设施、通信设施、水冲式公厕。
(4)加强村庄文化遗产保护:按原貌保存或修缮文化遗产建筑;搜集民间表演艺术、传统手工技艺;对村庄历史文化编制遗存资源清单,落实管护责任人,建立传承队伍,形成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
(5)开展村庄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按照“扫干净、拆干净、理清秀、绿起来”的村庄干净整洁有序基本要求,着力提升村庄及周边人居环境;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垃圾收费制度、村庄保洁员;坚决整治违法建设行为;加强村容村貌整治;见缝插针增绿补绿;采取措施防护古树名木,并设铭牌;公共绿化区域有专人管护;每个村寨至少规划建设一个简约、大方、美观的景观环境工程;村寨主道路有路灯,间距小于 100 米,使用节能灯具。
(6)发展产业支撑,推动绿色发展:大力组织劳务输出;培育村庄特色产业,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稳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7)倡导文明新风:基层组织建设到位,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民主监督、“三资”管理等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小组集体经济年收入 1 万元以上;注重培育良好家风,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规范乡村文明行为,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社区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倡节俭办事,执行农村宴席报备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达到要求(幼儿园毛入园率达 80%以上,小学入学率达 99.5%以上,中学毛入学率达 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 96%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 98%以上;居民具备急救和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常识;加强公共安全建设,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消防管理制度、交通安全宣传制度,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帮教措施,制定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
2.建设任务
2019年底前完成沙河社区唐官自然村、汉营社区南园安置点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其他社区选择一个小组或自然村(小区)进行示范点打造,年内基本成型、初步具备申报条件。到2021年各小区(自然村)基本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力争创建级美丽乡村示范点6个以上。
(三)“美丽庭院”建设
以“魅力兰城 幸福家园”为主题,把“美丽庭院”创建作为优化家庭环境、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推进美丽隆阳建设的有力抓手,建成一批“美丽庭院”,形成“处处风景、院院悠美、家家和谐”的人居环境,推动社区整体环境面貌实现新提升。
1.创建标准
(1)“美化我的家”:庭院布局合理、美观大方,无有碍观瞻的墙体、建筑物、洗涤设施、畜禽养殖棚屋等,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形成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2)“清洁我的家”:广泛组织动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家居、厨房、厕所、庭廊及周边无卫生死角,无异味,垃圾入袋入桶、日产日清;物品分门归类、有序堆(摆)放,无乱搭建、乱堆放、乱晾晒、乱挂接现象。将居住环境打扫干净,整理清秀,切实推进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
(3)“绿化我的家”:对庭院内外进行绿化设计,采取盆栽、地植等多种形式,广栽花草树木,庭院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盆景花木错落有致,观赏性强、存活率高。
(4)“文明我的家”:家庭成员勤奋创业、勤俭持家,民风淳朴、家风清正,无盲目攀比、铺张浪费现象;遵守村规民约,培养高雅情趣,无“黄赌毒邪教”及其它违法乱纪现象。
2.创建任务
广泛发动居民参与创建,鼓励连片打造,形成示范带,力争于2019年10月底前成功创建 “美丽庭院”户1000户,形成政府主导、社区联动、群众参与的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特成立兰城街道“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王 阳 党工委书记
李晓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涛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许雪弘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董大富 党工委副书记
李文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路保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董学开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梁 华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马宏超 办事处副主任(兼)、派出所所长
毕少勤 办事处副主任
吴美全 办事处副主任
梅润芳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王 霞 兰城司法所所长
王智穷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兰秋波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兰春伟 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柳青 兰城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瑾晖 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段嘉慧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张陇明 综治办主任
左应芹 安监站站长
叶金梁 民政办主任
乔丽莎 995服务中心主任
朱翠华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萍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温仕春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干部
周玉峰 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干部
各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创建总体工作,研究制定创建工作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建设办,由吴美全任办公室主任,王智穷、乔丽莎、兰春伟、张陇明、桑明勇、兰秋波、朱翠华、刘萍、温仕春、周玉峰、杨国瑞、朱万海、杨奇宇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方案制度制定和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组:
1.“美丽县城”创建工作指导组:由兰秋波任组长,王霞、兰春伟、桑明勇、杨国瑞、张陇明、朱万海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中的标准、技术指导,整治成效的把关验收。
2.“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指导组:由朱翠华任组长,温仕春、王瑾晖、周玉峰、左应芹、杨月瑛、叶金梁、李鹏江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中的标准技术指导,整治成效的把关验收。
3.“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指导组:由刘萍任组长,乔丽莎、周玉峰、杨奇宇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中的标准技术指导,整治成效的把关验收。同时,充分发挥妇联的统筹作用,发动广大妇女作为美化家园的主力军。
四、工作步骤
(一)调研阶段
以小区(小组)为单位进行实地摸排,对照工作任务及标准,以问题为导向,梳理形成各项创建任务的目标清单、问题清单,研究创建措施、倒排时间工期、明确责任对象,形成创建方案(责任人:各挂社区领导、干部,社区书记;时限:2019年7月5日前)。
(二)宣传动员阶段
根据具体创建内容进行全面群众动员,组织召开代表会议、户长会议,发布提升整治通告,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争取群众支持,形成互助、互推的工作氛围(责任人:各挂社区领导、干部,社区书记;时限:2019年7月15日前)。
(三)组织实施阶段
根据创建方案全面开展创建整治(责任人:挂社区领导、干部,社区书记;时限:2019年10月15日前)。
(四)巩固优化阶段
在创建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制度,创新、探索模式,健全运行机制、提升居民素质,开展评选、表彰先进、组织申报,提高广大居民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确保创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责任人:各挂社区领导、干部,社区书记;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挂社区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社区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指导监督各小组(小区)成立创建小组,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街道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汇报对接,争取项目支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社区是实施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省、市、区的统一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各试点的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居民在创建行动中的主体作用。各挂社区领导干部要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各社区指导、督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三)整合自治力量。开展创建的目的是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主要依靠力量是广大居民群众。在创建过程中,要引导组织各业委会、管委会、小组长、群众代表、党员、热心群众共同参与到问题梳理、规划设计、宣传动员工作中来,负责具体推进创建工作和长期服务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创建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带头带动作用,在各小区形成有发展方向、有管理能力的自我管理自我治理队伍,真正实现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和小区管理同步推进的良好格局。
(四)强化规划引领。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督,强化公开公示,确保村庄规划有效落实。同时要坚持示范带动,实行样榜示范带动工作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召开各级会议、入户动员等全面、长期宣传,塑造创建提升势在必行、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提高公民素质,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创建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使创建行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依法决策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进依法治村,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度融合。
(七)强化检查考核。党工委、办事处将把创建提升工作纳入年终重点工作督查考核范围,压实责任、强化问责,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奖惩。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八)强化痕迹管理。将创建工作开展中的档案、痕迹资料采集、整理提升到与具体创建工作同等高度,创建提升的前、中、后三个阶段均需有痕迹资料支撑,照片拍摄需同一位置、同一角度,达到分类、完善、规范的要求。各片区分别指定数据、痕迹资料收集、日常事务对接联络人,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