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城街道生态文明示范工业企业创建细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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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694964-/2022-093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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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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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9-30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各乡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东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1〕109号)和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创建方案,结合街道辖区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细化方案。

一、创建范围

东河流域涉及的11家工业企业(规下企业):保山市品滇商贸有限公司、保山森哲建材有限公司、保山永隆责任有限公司(豆腐坊)、云南自然资源艺术产业有限公司、保山宏亮彩印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延林印刷有限公司、云南保山孔家腊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飞廉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保山九丰实业有限公司、保山海耘商贸有限公司、保山民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小微企业的创建工作由各社区结合辖区工业企业实际按街道时间要求自行开展。

二、创建计划

由兰城街道统筹开展创建工作,2022年申报第一批示范创建,第一批创建率不低于60%。2023年1月开始申报第二批示范创建,确保创建率达100%。

三、创建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一)按照第一批创建率不低于60%的要求,明确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创建名单,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第一批创建企业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措施和创建工作步骤。时间要求:2022年9月25日前。

(二)开展创建工作并留好痕迹资料。按照环保要求,完成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积极投身所在街道、社区环境保护工作,每年至少参加(开展)两次以上志愿服务。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知识学习宣传。每年开展生态文明相关知识学习和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企业内设立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年底前完成更新和学习次数要求。完成企业所在社区居民、企业职工环境满意度测评。时间要求:2022年10月31日前。

(三)申报材料编制上报。上报《隆阳区东河流域规模以上涉水企业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创建申报表》、对应《隆阳区东河流域规模以上涉水企业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创建考核指标》梳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台账资料,台账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创建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各申报企业创建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含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主要内容和措施、取得的成效等。时间要求:2022年11月30日前.

(四)成立验收组进行考核验收。时间要求:2022年12月底前。

(五)启动第二批创建及第一批复核巩固工作。时间要求:2023年1月31日前。